※ [本文轉錄自 roger29 信箱]
作者: SSGG5566 (全校前三 帥~)
標題: Re: [通告] [申訴] 關於 #1MLh4Gbw 回文違反板規2之處罰申訴
時間: Thu Nov 26 20:04:10 2015
※ 引述《roger29 (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之銘言:
: 吠=狗叫,引申為沒營養沒意義的文句,
: 我認為我僅是指Songla566的那幾句回文像是狗在叫,
: 不等同於我暗喻Songla566像狗一樣回應,或是他是狗,請不要自由心證。
: 請注意,我是針對其推文回應「吠」,我做個比喻吧。
: A說B的文章是低能,不要再發這種低能的文章,
: 不代表A說B是低能,也不代表A要B這個低能不要再發這種文章。
: 同樣地,
: 我說Songla566的推文是狗吠,被亂吠還不能還擊,
: 不代表我說Songla566是狗,也不代表我說被一隻狗吠還不能還擊。
: 這樣夠清楚嗎?說某人文章是低能,不等於說發文的人是低能,
: 同理,說某人推文是狗吠,不代表說推文的人是狗。
: 請問這樣人身攻擊在哪呢?
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吠的意思本就是狗在叫的意思,
在這認定有攻擊含意,
不是說你說沒有就是沒有。
: 所以我拿這條來檢舉文章底下無理且有討戰意味的推文,也都可以成立囉?
檢舉是板友的權利,板主會去判斷是否有違規。
: 且你一開始並沒有說明我違反這條板規,是否有先射箭再畫靶之疑?
: 請問你如何定義「易生爭議」?若一件事無爭議還須推文或回文討論?
容易引發、產生爭議
: 照你的標準,要檢舉「易生爭議」可說是易入反掌。
: 另外請你說明我30天水桶判決是第2+7板規還是只有2?
目前是以板規2禁言30日,公告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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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乃為56優文天團先發名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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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oger29 (220.132.145.238), 11/27/2015 1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