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augh8562: 一堆看標題回文的低x兒11/22 19:23
此違規以地圖砲謾罵低x兒僅水桶七日。
而以本人的違規,本人僅是對於本人文章內不友善且無討論本文意圖之推文,
使用「吠」字來形容其推文,這樣是水桶30日。
是故本人認為板規2有待商榷,其責罰輕重並無一個客觀標準。
三. 不服以「人身攻擊」之理由禁言
先附上被檢舉文內之關鍵推文和我的回文:
==============================================================================
噓 Songla566: 好啦你超有常識 11/26 16:24
肯定比你有,多去念書吧。
推 w2884939: 感謝你的回應 終於 11/26 16:27
噓 Songla566: 不好意思書讀得比你多餒 11/26 16:28
憑你?呵呵。
噓 DandyDALY: 嗆不過別人就叫人讀書好棒棒 11/26 16:29
那種程度是吠吧,哪算嗆。
噓 Songla566: 只會抓人語病猛打,邏輯不好餒,多去讀書吧:) 11/26 16:30
什麼都可跟我比,但最好不要比邏輯:(
噓 viviberry: 是否常識跟佔不佔便宜是兩回事吧 11/26 16:30
推 libraayu: 就回應原原波的「常識」說而已 www 扯真遠.. 11/26 16:32
推 lakb24: 不管是不是常識就是要佔人便宜,這就是常識 11/26 16:32
噓 snowtoya: 雖然我也不完全認同原原PO,不過你的常識還真是異於常人 11/26 16:32
推 ral429: 推你! 11/26 16:32
噓 immoomoon: 嗆版友很會,想必嗆人也是你的常識吧 11/26 16:32
被亂吠不能還擊,我可不是聖人。
==============================================================================
根據板主SSGG5566的公告文,本人被水桶的點在於對Songla566使用「吠」這個字,
所以有人身攻擊之嫌。
但是否有人身攻擊之嫌,不應該只看本人的用字遣詞,
更應該看本人所述,是否符合事實還是只是無理謾罵,
Songla566第一句推(噓)文便以反諷法反諷,諷刺本人常識超多,
當本人順著其意說我的常識確實很多且比他多,並請他多念書之後,
Songla566又馬上惱羞說自己書念得比我多。
從此處就可以看出Songla566的推(噓)文立場不一,
僅是為討戰而推(噓)文,完全無意討論文章之內容。
是故,基於以上之事實,可以完全確認Songla566的推(噓)文,
對本人(文章作者)而言,就是來惡意搗亂、引戰,
最重要的是其為無意討論內文、沒內容且針對本人的推(噓)文。
也因此,本人在DandyDaly板友的質疑下回應Songla566的推(噓)文只是吠不算是嗆,
本人認為是完全合乎事實的。
使用「吠」字代表的是Songla566的推(噓)文,跟路上狗吠一樣無意義且吵鬧,
並非本人暗指Songla566是狗。
而「嗆」這個字本人認為用在有意義的對內文反駁才是比較適當的,
Songla566的發言確實稱不上「嗆」這個字。
以常見的例子,常會有人說,某人發的文是廢文,或是文章很低能,
但這並不代表意思是發文的人是廢人或是低能兒,
本人認為使用吠字也是如此,雖然原義是狗叫聲,但是不代表可以發出狗叫聲的只有狗。
因此本人認為,本人並無明確指涉Songla566為狗之疑,
最多就是說Songla566之推(噓)文跟狗吠沒兩樣,
加上從文章內容和推噓文來看,本人認為以吠來形容其推(噓)文並無太大不妥,
事實擺在眼前,Songla566的推(噓)文沒內容、無討論內文意願、針對本人諷刺,
因此其推(噓)文和行為完全配得上吠這個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45.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8597208.A.2EB.html
※ 編輯: roger29 (220.132.145.238), 11/27/2015 1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