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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oger29 信箱] 作者: roger29 (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 標題: Re: [通告] [申訴] 關於 #1MLh4Gbw 回文違反板規2之處罰申訴 時間: Thu Nov 26 19:54:05 2015 ※ 引述《SSGG5566 (全校前三 帥~)》之銘言: : 經板主查閱原文 : : 噓 Songla566: 好啦你超有常識 11/26 16:24 : 肯定比你有,多去念書吧。 : 推 w2884939: 感謝你的回應 終於 11/26 16:27 : 噓 Songla566: 不好意思書讀得比你多餒 11/26 16:28 : 憑你?呵呵。 : 噓 DandyDALY: 嗆不過別人就叫人讀書好棒棒 11/26 16:29 : 那種程度是吠吧,哪算嗆。 : 噓 Songla566: 只會抓人語病猛打,邏輯不好餒,多去讀書吧:) 11/26 16:30 : 什麼都可跟我比,但最好不要比邏輯:( : 噓 viviberry: 是否常識跟佔不佔便宜是兩回事吧 11/26 16:30 : 推 libraayu: 就回應原原波的「常識」說而已 www 扯真遠.. 11/26 16:32 : 推 lakb24: 不管是不是常識就是要佔人便宜,這就是常識 11/26 16:32 : 噓 snowtoya: 雖然我也不完全認同原原PO,不過你的常識還真是異於常人 11/26 16:32 : 推 ral429: 推你! 11/26 16:32 : 噓 immoomoon: 嗆版友很會,想必嗆人也是你的常識吧 11/26 16:32 : 被亂吠不能還擊,我可不是聖人。 : : 根據DandyDALY板友敘述「嗆不過別人就叫人讀書好棒棒」, : 您在下方回應「那種程度是吠吧,哪算嗆」 : 查閱上方留言,可以得知您是在針對Songla566板友, : 並且在下方immoomoon板友的留言下, : 您又回應說「被亂吠不能還擊,我可不是聖人」 : : 根據板規2 : : 2. 發表人身攻擊給予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處分;情節嚴重加重處分。 : 群體攻擊、地圖砲所有人皆可檢舉,個人攻擊則由當事者檢舉。 : : 您所用之詞語「吠」,有暗指他人像狗一樣的在回應, : 故認為您此言論有違反板規2之情形。 吠=狗叫,引申為沒營養沒意義的文句, 我認為我僅是指Songla566的那幾句回文像是狗在叫, 不等同於我暗喻Songla566像狗一樣回應,或是他是狗,請不要自由心證。 請注意,我是針對其推文回應「吠」,我做個比喻吧。 A說B的文章是低能,不要再發這種低能的文章, 不代表A說B是低能,也不代表A要B這個低能不要再發這種文章。 同樣地, 我說Songla566的推文是狗吠,被亂吠還不能還擊, 不代表我說Songla566是狗,也不代表我說被一隻狗吠還不能還擊。 這樣夠清楚嗎?說某人文章是低能,不等於說發文的人是低能, 同理,說某人推文是狗吠,不代表說推文的人是狗。 請問這樣人身攻擊在哪呢? : : : 另外根據板規7 : : 7.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 : 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 : 或群體間紛爭。 : 視情況給予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 您所回應板友之方式,亦同有違反板規七「易生爭議」之情形。 : : 根據以上兩點,認定您違反板規,故處以禁言。 : : 以上為板主群討論之判決 所以我拿這條來檢舉文章底下無理且有討戰意味的推文,也都可以成立囉? 且你一開始並沒有說明我違反這條板規,是否有先射箭再畫靶之疑? 請問你如何定義「易生爭議」?若一件事無爭議還須推文或回文討論? 照你的標準,要檢舉「易生爭議」可說是易入反掌。 另外請你說明我30天水桶判決是第2+7板規還是只有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45.2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oger29 (220.132.145.238), 11/27/2015 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