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ger29 (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證03] 不服 WomenTalk 板主 SSGG5566之判決(信件1)
時間Fri Nov 27 12:10:16 2015
※ [本文轉錄自 roger29 信箱]
作者: roger29 (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通告] [申訴] 關於
#1MLh4Gbw 回文違反板規2之處罰申訴
時間: Thu Nov 26 18:51:28 2015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qazijn KKALI SSGG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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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7024 文章代碼:
#1MLh4Gbw
申訴對象:
#1MLjCM1A
[違反內容]
回文
「肯定比你有,多去念書吧。」
「憑你?呵呵」
「那種程度是吠吧,哪算嗆」
^^^^^^
「被亂吠不能還擊,我可不是聖人。」
^^^^^^^^^^
「你可以私信問我啊但是連邏輯謬誤和語病都分不出的,我可能不會回信就是。」
申訴事由:
首先,板規2如下:
2. 發表人身攻擊給予
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處分;情節嚴重加重處分。
群體攻擊、地圖砲所有人皆可檢舉,個人攻擊則由當事者檢舉。
很明顯這我被檢舉並水桶的原因是人身攻擊,而非群體攻擊或地圖砲,
所以後兩項就不再討論。
再來根據板主畫的重點,看起來應該是"吠"字造成人身攻擊吧?
首先我必須要釐清的是,請看看我所針對的推文者他推的內容:
噓 Songla566: 好啦你超有常識
噓 Songla566: 不好意思書讀得比你多餒
噓 Songla566: 好棒,書讀好多什麼學校啊
噓 Songla566: 私信怕你看不懂啊畢竟你那麼會曲解別人
不論是哪一句,此人的推文都沒有要和我或其他人正常討論的意思,
從第一句話開始就是垃圾話。
接著,因為此人前兩句推文皆為垃圾話且帶有攻擊性,
我便回:
「那種程度是吠吧,哪算嗆」
^^^^^^
「被亂吠不能還擊,我可不是聖人。」
^^^^^^^^^^
因此被認定違規,我是不知道吠這個字怎麼判定為人身攻擊啦,
所以想請板主釋義。
而我想表達的,則是我認為此人的話確實完全沒有意義只是為了引戰和攻擊而推,
所以我認為此人的這幾個推文跟狗吠沒兩樣,所以用吠這個字,僅此而已,
總結,我認為以「吠」此字為人身攻擊理由來判定違規,我認為不正確。
我給他的回應雖然難聽,但絕對都是基於事實,
所以我認為我只是實話實說,表達其推文為垃圾話(這是事實),
而我認為把垃圾話同等於吠並無不妥,就真的是無腦亂吠啊何來問題?
也因此,既然是基於事實,那就理當無人身攻擊之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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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oger29 (220.132.145.238), 11/27/2015 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