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那天在整理gp的時候有看到 可以一篇多篇 03/12 14:21
→ hateOnas:但是...這兩年 越來越多人忘記這判決 03/12 14:21
→ yongqing:感謝經驗十足的檢舉王 <(_ _)> 03/12 14:24
→ coon182:溝通信件勒 03/12 14:28
→ coon182:都辦幾年了還不知道要轉溝通信? 03/12 14:29
推 hateOnas:證據張貼格式錯誤 不受理 03/12 14:33
→ yongqing:那要怎麼貼 03/12 14:35
推 cp109:被處分之文章 03/12 14:36
→ cp109:板主處分之公告 03/12 14:36
→ cp109: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 03/12 14:36
→ cp109:把你信箱的文章 信 轉錄過來 03/12 14:37
→ cp109:crtl+x 轉錄 03/12 14:38
→ cp109:建議你看別人如何申訴 03/12 14:38
推 cp109:申訴 通常要 申訴+附件 03/12 14:41
→ yongqing:這是我第一次被劣文嘛 sorry 03/12 14:46
推 cp109:你這樣申訴不行 03/12 14:47
推 cp109:你參考一下 5915文章 03/12 14:50
推 cp109:申訴人 申訴案由 申訴要求 申訴經過 要寫 03/12 14:53
感謝教導<(_ _)>
推 cp109:你忘記寫 附件2 附件3 03/12 15:05
→ cp109:3.按照程序,3月12日時發信與Bignana版主溝通被要求來此申 03/12 15:06
再次感謝 <(_ _)>
推 iChina:你要勝訴很難~~~ 03/12 17:49
→ iChina:我以前也是這樣一篇兩新聞被劣退 03/12 17:50
推 morrischen2:這以前劣退很多 03/12 21:17
推 cp109:如果你只是貼連結還可以 不過你把全文都po上去... 03/12 21:53
那只能說版規沒說清楚,如上所述,該做的是修改
版規,讓其不確定的模糊空間減少,相信版規的制
訂是為了讓八卦版更有秩序而非是為了想處罰人吧
?版規有模糊空間,而版主又有權擴大解釋,那和
挖洞讓人跳有何不同?
相信大家都知道罪刑法定主義的意義和必要性,法
諺有云「無法律就無犯罪,無法律就無刑罰。」
Nullum crimen sine lege, nulla poena sine lege.
我國刑法有些很重要的原則例如明確性原規以及禁
止類推適用原則,版規是規範人的行為,而且是有
處罰性質的,因此就該明確一點,不能因為當初訂
定版規時疏忽了,就突然的自我擴大版規解釋,這
都是違反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的。
※ 編輯: yongqing 來自: 1.34.2.216 (03/13 02:53)
→ hateOnas:聞」的限制 然後這不是nana的錯 是最近的板主群都忘記這 03/13 08:35
→ hateOnas:公告了 我也是最近翻到才想起來 03/13 08:35
→ hateOnas:查詢 被我劣退的c板友 已經是劣0只能等一下寄信致歉 03/13 08:36
推 iChina:原po放寬心吧!下次小心一點就好五 03/1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