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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組務說明幾點 1.貴使用者除了貼連結外 還有將內容一同附上 等同於一篇文章裡有三則新聞。 若要說有關連,就可以一篇多貼,那以後八卦板使用者都複製此行為 板規三新聞一人一天一篇早就失去意義。 此人之一文多貼新聞的作法 早就牴觸板規三新聞規範的基本原則 2.根據判例#1FyFZ9NM (GossipPicket) 前板主曾處理過一文章多貼新聞的案例 全文如下: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20384 一文章兩新聞 劣退 時間 Mon Jul 2 09:26:32 2012 ─────────────────────────────────────── 1.檢舉文章: 請檢舉使用者,使用匿名時,注意板規F。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0383 + 6 7/02 qwilfish □ [新聞] 6、8、9討吉利 8連8賣630萬 ●20384 7/02 CETOR □ [新聞] 用字爭議/學者:一刀「畢」命沒有錯! 被檢舉文章文頭或內容 作者 CETOR (水陸兩用アダム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用字爭議/學者:一刀「畢」命沒有錯! 時間 Mon Jul 2 07:39:52 2012 ───────────────────────────────────────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前天聯合報頭版用了一刀「畢」命,昨天則用了「斃」命,引起外界討論「哪一個字才對 」;學者昨天指出,這兩個字一個是「完結」、一個是「死了」,指稱的意思沒有什麼兩 樣。 3.備註:同場加映 標題「一刀『畢』命」 網友:大錯字?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前天聯合報頭版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的新聞,標題和內文都寫了「一刀『畢』命」 ,引來大批讀者投訴寫錯字,網路上也有許多討論。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張貼新聞一人一天最多一篇。因任何原因自刪、換新聞、被板主刪除、用分身張貼、 ,或含新聞性週刊內容、影音新聞、動新聞等連結,皆視同使用新聞篇數配額。超貼 部分一律劣退。回文引用新聞不算此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hateOnas:done07/04 1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1.53 ※ 編輯: Bignana 來自: 114.27.21.53 (03/12 22:59)
yongqing:版規上的「一篇」是指一po而非一則新聞 03/13 02:26
yongqing:害怕其它人複製此行為該做的是修改版規而非擴大解釋 03/13 02:29
yongqing:如果你懂法律你會發現 限制人行為的法律是不可以隨便擴大 03/13 02:30
yongqing:解釋的 03/13 02:30
yongqing:以前刑法上性交定義未修改前 性侵肛交在刑法上不處罰的 03/13 02:32
yongqing:雖然我們都知道肛交是性交的一種 但刑法未修改之前 確定 03/13 02:33
yongqing:實不處罰 直到修改刑法之後才開始處罰 03/13 02:34
yongqing:這不是法官笨 而是法律原則 03/13 02:34
yongqing:你們該做的是修改版規 讓版規不那麼不明確 而非是急著找 03/13 02:36
yongqing:人開刀卻不去修改版規 03/13 02:36
yongqing:當然了 如果你想辯「一篇」是指一則新聞而非一po 03/13 02:37
yongqing:那我一則新聞分好po 也是合版規 這例子懂嗎? 03/13 02:38
yongqing: 分好幾篇po 03/13 02:38
yongqing:如果這樣也還是搞不懂這個概念 那去看《大學刑法課》(誤 03/13 02:39
hateOnas:XDDD 03/13 08:32
hateOnas:因為沒辦法回文 所以...推文在申訴那篇了 有引用我的判例 03/13 09:12
hateOnas:我可不可以變成當事人回文啊 講一點古 03/13 09:12
livefishfish:你用反悔王的判例就錯了 03/13 10:19
morrischen2:是指一篇新聞無誤非文章一篇 03/13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