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sh: QQ 05/14 22:50
修正判決文內容:申訴對象為八卦板前板主 Kay731,非板主群。
※ 編輯: GeminiMan (125.231.182.100), 05/14/2015 23:18:52
#1Kv2Kot1 (L_TalkandCha)
使用者 hateOnas 因不服板主的處理方式,申訴 Gossiping 前板主 Kay731。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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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板主 Kay731 已卸任,請現任板主群於三日內發布使用者 nec1999 的
三日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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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針對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檢舉使用者 nec1999 違規案,前板主
Kay731 判定檢舉案不成立,原檢舉人認為應退文處分,對板主處理
方式不服,提出上訴。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地下錢莊逼死人5萬元交保 被害人怒:恐龍
時間: Tue Feb 17 13:20:31 2015
二、八卦板的板規。 (104.2.1 版本)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退文
處分。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或者新聞連結)
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退回。
(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三、檢視使用者 nec1999 的原文,內含五個新聞連結,第一個新聞連結為三日內
的新聞,其餘四個連結為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依板規第三條,需加上 80
字評論或分析。該文扣除各新聞連結的新聞標題,評論或分析字數未滿 80
字。依板規需予以退文,本案已超過退文期限,改以三日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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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637
【裁判日期】民國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裁判案由】2/18 [速件] gossiping/kay731判決(nec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