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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標題: Re: 不服 ilovemami 超貼未達標準 時間: Wed Mar 2 00:34:12 201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有沒有歐美法律專家可以告訴我。 : 像這種貪贓枉法的政府高層官員在美國也是被判17年然後被宣稱是重刑嗎? : 這是在詢問了吧 : 我認為構成了..問卦 問卦問卦 : 可以請板主改判嗎 覺得沒有 ._. -- Send from 台灣正宗 真.689+ a八卦板主 ~聰明如你,一定看懂 顏色的意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223.136.217.84), 03/02/2016 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