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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標題: Re: 不服 ilovemami 超貼未達標準 時間: Wed Mar 2 00:50:15 2016 ※ 引述《blaz (開花大叔)》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有沒有歐美法律專家可以告訴我。 : : 像這種貪贓枉法的政府高層官員在美國也是被判17年然後被宣稱是重刑嗎? : : 這是在詢問了吧 : : 我認為構成了..問卦 問卦問卦 : : 可以請板主改判嗎 : 覺得沒有 ._. 覺得有 請問我可以申訴了嗎?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17.8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223.136.217.84), 03/02/2016 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