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oonmaker 信箱]
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劣文退回(政治問卦)[問卦] 劉姍姍呢??
時間: Thu Dec 1 22:35:29 2011
※ 引述《moonmaker (全心投入面對人生)》之銘言:
: 是這樣啊
: 板主我真的沒有惡意違規的
: 我剛剛把板規再看了一次
: 還是覺得模糊 這畢竟是一個新聞事件不是嗎?
: 您的懲處的太重了 我等於要被禁言半年
: 實在不太能接受
: 我會申訴看看 很抱歉讓您動用板規
這申訴有點難 Q_Q..
要不要看看你能不能消劣
如果您不幸被劣文,每滿180天可以申請消除一篇劣文!
(U)ser 【 個人設定區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劣文
我這邊還是受理您的申訴,我把相關板規貼給你,你把你認為有機會翻盤的申訴寄給我。
我可以改列爭議性檢舉,將你的申訴文轉給板主群來討論看看。
不過老實說 翻盤機會真的不大
本板為批踢踢八卦板,所有文章、推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規範。
發文者,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卻責任。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文章所討論為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行政院長、政務官、政黨高
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幕僚,及其親屬)相關事
務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職務、組織或政策、衍生之民生議題、國家議題、政治議題。
且文章有八卦,即視為政治八卦。
政務官認定依照《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規定
包括:
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
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
三、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 本板為八卦板,無八卦之純政治文刪除或劣退。
‧ 政治相關文僅可爆卦、但不允許問政治八卦(如問有沒有OOO出書的八卦),違者劣
退。若意圖引發政治對立、互戰。板主將立即 s整串系列文以管理秩序。
‧ 對於蓄意引起政治對立、攻擊特定政治人物、政黨之文章一律劣退。
本條規範模糊之處,或遊走板規邊緣之文章,由板主群討論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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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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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oonmaker (114.32.191.197), 時間: 12/02/2011 11: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