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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enHuang (第二三個為英文字母小寫l)在被水桶後, 依然開分身帳號A11enHuang (第二三個為阿拉伯數字1)在水桶公告(#1HpP0rTZ)推文 明顯違反規定,視板規為無物, 依照板規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故建請板主群水桶其分身帳號,並請小組長將分身ID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 查詢網友 】 《ID暱稱》AllenHuang (∴'☆:∵★.\:)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426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615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02/2013 11:18:35 Tue 《上次故鄉》140.109.104.36 《 五子棋 》 5 勝 7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AllenHuang 目前沒有名片 【 查詢網友 】 《ID暱稱》A11enHuang (∴'☆:∵★.\:)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01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2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7/02/2013 10:30:50 Tue 《上次故鄉》140.109.104.3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A11enHuang 目前沒有名片 第十五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 │ 文章代碼(AID): #1HpP0rTZ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水桶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8 Ptt幣 │ └─────────────────────────────────────┘
A11enHuang:啊就張貼失敗沒有貼到內文 決定不貼該新聞所以自刪06/28 21:52
A11enHuang:你亂判一通不取消水桶 你有得玩了06/28 21:53
※ 引述《AllenHuang (∴'☆:∵★.\:)》之銘言: : 看板《Gossiping》前板主 diefishfish 判決不當。 : 八卦板是有明確條文板規的看板,但前任板主 diefishfish 不遵循板規判決。 : 案例概要如下: : 1. 本篇文章張貼後的內容如下,張貼後不到幾秒即自行刪除,未擾亂看板秩序。 : 不過 diefishfish 之後從資源回收桶挖出來特地判決。 : (刪除時間和原始被刪除的文章,可向現任板主至資源回收桶查詢。) : --------------------------------------- : 作者 AllenHuang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政院:陸人來台工作 不會排擠本地勞工 : 時間 Fri Jun 28 17:11:44 2013 : ─────────────────────────────────────── : 全文網址: 政院:陸人來台工作 不會排擠本地勞工 | 兩岸簽服貿協議 | 國內要聞 | 聯 : 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991155.shtml#ixzz2XV5m67X9 : --------------------------------------- : 2. 本篇文章是新聞、漏了新聞的內文。屬於八卦板板規所列的: :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 c.內文需有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如果本篇文章不自刪,板主的正確處置應為[刪除],不是[劣退]。 : 3. diefishfish 的判決卻是如下(附件2): : --------------------------------------- : 作者 diefishfish ((*〞︶〝*)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公告] 水桶 : 時間 Fri Jun 28 21:31:28 2013 : ─────────────────────────────────────── : AllenHuang 新聞內文主文空白 自刪 水桶四個月 : --------------------------------------- : 4. 現行板規之中,能夠水桶四個月的類別只有兩種:(1) 超貼文章 (2) 應劣退文章 : 本篇文章明顯不屬於以上兩個類別,diefishfish卻自創理由水桶四個月。(附件3) : 請注意:本篇不是[空白文],請勿以空白文應劣退這條板規處置。 : 5. 從 Fri Jun 28 21:57:23 2013 寫信向 diefishfish 要求撤銷判決(附件1), : 到 Mon Jul 1 23:26:49 2013 diefishfish 被拔除板主職位為止, : diefishfish 皆未回信且未撤銷判決。 : 6. diefishfish 在2009.10.30僅以73票[遞補]上板主,在2010.07.10被罷免下台。 : 此次也僅以第三高票再度幸運擔任板主,卻不思改進, : 連板規都不熟就胡亂判決,希望小組長和現任板主檢討其適任性, : 必要時褫奪 diefishfish 及其他分身帳號(例如 前 l12113114116) : 未來的八卦板板主參選資格。避免持續造成站務、組務、板友的困擾與不便。 : 請求判決 : (1) 撤銷 diefishfish 於此案的不當水桶判決。 : (2) 褫奪 diefishfish 及其他分身帳號未來的八卦板板主參選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40.87 ※ 編輯: diefishfish 來自: 36.230.40.87 (07/02 11:56)
Biganan:首推 07/02 12:08
biostar:你還有臉來喔?還有你應該回去八卦檢舉板舉報,組務板 07/02 12:15
biostar:和小組長是要幫你做這種板內檢舉的的處分嗎? 07/02 12:15
biostar:我還以為你要發表對板規的高見,結果是來反咬,真令人失望 07/02 12:17
biostar:我問你,為何故意不附議新板主名單?為何不回應其他新舊任 07/02 12:18
biostar:的眾多來信「溝通」,你故意拖延板主交接是什麼意思? 07/02 12:19
biostar:而且你桶人的理由根本不是這個,他後來開分身並不能合理化 07/02 12:23
biostar:你之前的不當水桶 07/02 12:23
biostar:而且該板規是說分身要一起桶,並沒有說開分身推文要額外 07/02 12:26
biostar:增加處分,若初始水桶判決就是錯誤,後面分身也不成立違規 07/02 12:27
Kay731:現在沒有分身條款了 07/02 16:17
Kay731:死魚魚仔細去看 那條分身條款並沒有說帳號有水桶中 07/02 16:19
Kay731:不得使用分身推文吧! 07/02 16:19
Kay731:不過那條現在寫什麼 我真的看不懂 07/02 16:21
biostar:開分身多Po新聞文,人家都檢舉好幾篇了,死魚魚就是不動 07/02 17:02
biostar:怎麼現在人家開分身推幾句在樓下抗議你,就又看見啦? 07/02 17:03
urdie:好笑了 你這是檢舉文 發在小組板做啥?你真的當過板主嗎? 07/02 17:09
urdie:對你的印象只剩很會擋程序 故意不去附議 拖延新板主上任 07/02 17:11
urdie:還有故意拖延申訴信件 讓申訴人非得等三天才能申訴 07/02 17:13
m0806449:樓上說話好實在 07/02 18:55
bbbing:站規就有這條了,板規寫不寫不重要 07/02 19:38
hateOnas:剛看了 2011.12.16 後 分身條款就改成現在這樣了 .... 07/02 20:25
hateOnas:請問那條站規在哪啊 07/02 20:26
bbbing: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三條 07/02 22:28
bbbing:各板板規基本上也只是第六條的延伸,本質上通用. 07/02 22:28
biostar:1.AllenHuang的分身推文,在diefishfish於GossipPicket 07/03 08:15
biostar:檢舉,並由板主群判決及呈報前,小組長無需理睬這篇文章 07/03 08:16
biostar:2.AllenHuang的分身推文在水桶之後,與不當判決申訴無關 07/03 08:17
Kay731:你不是板主了 有啥資格提送多重帳號? 07/03 08:26
biostar:話說你以前被劣被水桶時,也還不是開分身上來推文又發文? 07/03 13:47
livefishfish:被劣開分身是名正言順der 07/03 17:45
livefishfish:別像念某科大的板主一樣 板規都不熟還當板主 07/03 17:46
coon182:以為念普通大學就很強喔?趁機戰技職你還真弱,頗ㄏ 07/04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