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版主您好,這是警告的申訴2
時間: Sat Aug 10 19:43:52 2013
板主於女板公告#1I181Y3C中
因為
著色文章多為質問前篇文章並無附加心得感想,或不斷強調相同概念跟論點。
若同一討論串無新論點僅詢問對方請利用站內信功能表達,
提醒爾後文章若有不同意見,請於多次回覆時提出新論點。
切勿單就質問新發一篇文章,並藉此不斷強調自身理念。
提供意見跟想法一次就夠了,不斷利用回覆不同文章來強調以造成洗板排擠其他文章。
的理由違反板規15給我警告。
但問題板規15根本就沒有規定不可重複使用相同論點,
再者
「不斷利用回覆不同文章來強調已造成洗板排擠其他文章」
這是板主個人價值觀意見的解讀,並非我的本意。
況且板規並無限定不能回覆不同文章。
如果板主可以私自運用個人解讀來代替板友的本意,那是否代表
板主隨便看到任何文章都可以說這是引戰文?然後予以水桶處分?
那這變成女板不是法治,而是板主獨裁的人治。
女板並非板主個板,板主是否應該依法行政,根據板規以及事實做判斷,
而非擅自套用個人意見呢?
這樣就判定違反板規15是否代表板主未依法行政?不符合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板規明定的,違反了才叫做違規,才可以警告或是水桶。
板規沒有明訂請問板主有何依據對我警告?
板主要發出警告或水桶處分前,請先證明板友違規事實。
請拿出具體的證據舉證。
否則就是板主濫權,依據個人喜好意見而予以警告或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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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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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inalAce (61.231.93.54), 時間: 08/12/2013 0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