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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代碼已補上 (附件一) 二、 對於板規的解釋並非由看板使用者自行認定為準, 而是由設立板規板主認定,或後續板主群和議認定解釋為準則。 板規15. (當時)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許多板友對於"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 "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 認知都不盡相同。 我跟shrimpliu板主討論後對於板規15.違規行為大方向如下: 何以認定看板紛爭、哪種行為會造成看板紛爭, 除惡意鬧板文章內容外, 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板友文章但不斷強調相同概念,致使討論串偏離主題淪於爭論不休。 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板友文章但僅做質疑不附加心得感想。 在此多次的數量為3篇以上。 何以認定"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 例如討論串中回文牽涉明顯與本板無關內容且易起紛爭當作主題、 本板無關內容以其他使用者為主題發文、帶有惡意或明顯攻擊他人,欲引起糾紛行為。 此條板規是前任lladro板主設定,在修改之前發言均需遵守板規, 現以兩位板主和議做出一致性的解釋當做依循的標準, 如同前述,許多板友對於板規15.認知不盡相同,不如板規1. 板規2.等明確可辨識 因此若兩位板主認定有違規疑慮, 先以警告方式提醒板友此行為已達或有違反板規15.嫌疑,再犯才處以水桶處分。 在此案中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以字面解釋辯解何謂正常、何謂不正常,已達七篇 適用於,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不同板友文章但不斷強調相同概念, R: [討論] 修訂版規 僅做質疑不附加心得感想已達四篇, 適用於,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不同板友文章但僅做質疑不附加心得感想。 因此給予FinalAce警告一次。 三、針對質疑我上任前的文章隱藏推文、上任後多次公告係刻意針對FinalAce 已於#1I9iwByl (L_TalkandCha)文章說明,不重複闡述。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申訴人: FinalAce : 申訴ID:maxxsu : 板名:WomenTalk : 申訴要求:希望板主依法行政,板規無明定情況切勿依據個人解讀來進行裁罰。 : === : 我於女板公告#1I181Y3C中,被maxxsu板主予以警告一次。 : 板主公告內容如下: : 二、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 7/31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 著色文章多為質問前篇文章並無附加心得感想,或不斷強調相同概念跟論點。 : 若同一討論串無新論點僅詢問對方請利用站內信功能表達, : 提醒爾後文章若有不同意見,請於多次回覆時提出新論點。 : 切勿單就質問新發一篇文章,並藉此不斷強調自身理念。 : 提供意見跟想法一次就夠了,不斷利用回覆不同文章來強調以造成洗板排擠其他文章。 : 警告一次,若再犯以板規15.論處,此判決適用未來相同案例。 : ===================== : 沒有違規文章代碼、連編號都沒有。 : 板主只貼出文章列表然後說這些文章違規。 : 板主公告說再犯就以板規15論處,貼上板規15。 :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 板規十五並無規定: : 1.質問前篇文章需付心得感想,不得強調相同概念與論點。 : 2.多次回覆須提出新論點 : 3.提供意見想法僅能一次 : 4.不得回覆不同文章 : 這些板主予以警告的理由,板規15都沒有。 : 至於最後所謂的洗板排擠其他文章是為板主個人解讀, : 板主並未證實這是我的目的,純粹私自使用讀心術猜測解讀我回文的用意。 : 我回文純粹就只是為了想討論、對議題有興趣、對對方的論點質疑、想闡述自己的 : 論點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已。 : 並非如同板主所說我是為了洗板排擠其他文章才回文。 : 參照板上文章,如果我真有此意,我應該每篇文章都回應,才能有效的以 : 大量文章洗板排擠其他文章,但事實上我並沒有。 : 我只對我有興趣的議題進行討論。 : 何況一個人發文速度再快怎麼可能比得上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板友? : 想用這種方法洗板根本癡人說夢,再者我文章內容字數不少。 : 如果要洗板應該盡可能以少字湊成一篇文章效率才好吧?打這麼多字不是浪費時間嗎? : 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我並非以洗板排擠其他文章為目的。 : 真要說排擠其他文章那整個討論穿有發回文的都算違規嗎? : 更何況,板規15也沒規定不能洗板排擠其他文章。 : 板主依據板規15警告我,可是警告理由中沒有一條板規15有明定限制的。 : 請問板主警告依據何在? : 我私信向板主申訴,板主將板規15上色回應我如下: :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 說明了板主認定回覆不同文章行為是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的。 : 個人資質魯鈍,無法理解為什麼回覆不同文章使用相同論點、或是質問對方論點。 : 就視同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 : 這些板規都無明定,純粹為板主私自判斷何種行為=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 : 那按照這種模式,板主足可私自判斷任何文章、推文=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 : 有人發文詢問:我今天買的這個包包好看嗎? : 板主是否也能私自判斷詢問包包好看與否的文章是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的? : 因為一定有人說好看、有人說不好看,那雙方就有可能有紛爭? : 或是說包包不好看的人就會引起發問原PO不快而導致看板或網路紛爭? : 那這樣板上還有什麼文章能出現?什麼文章不能出現? : 討論什麼議題或回應是違反板規的?不就全部都變成板主一個人說了算嗎? : 這樣是明顯的不合理吧? : 板規無明訂禁止行為,板主私自判斷屬於禁止行為來套用板規。 : 是為板主未依法行政、違反站方明定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 順便向小組長說明,女板有不少板友不滿我在女板發文數量多、頻率高。 : 但問題是板規並無限制不得發文超過幾篇、或是限制發文頻率。 : 其實就只是板主刻意為了包裝,想在板規無明定情況下限制發文數量的手段 : 但板規無明定板主卻硬要符合某些板友的期待,來限制這樣的行為。 : 試圖私自判斷此行為符合板規15所述「挑動看板與網路紛爭」,其實是 : 試圖用合法掩護非法來排擠不同意見或是特定板友的不當手段。 : 因為女板曾經有人針對我發文試圖讓我在板上被公審,然後不少板友 : 希望我不要發回推文、或是不要到女板。 : 但是畢竟他們沒有板主權限,所以這樣非法的排擠是無效的。 : 然後板主上任前在女板所發的兩篇文章都是刻意針對我,刻意屏蔽我的推文足可證明。 : 合理懷疑板主為了刻意針對我所以應徵板主,上任後馬上以三篇公告來針對我 : 予以裁罰、根本無視板規明定情況,以及違規行為法定原則,試圖符合某些板友的期待。 : 因為上任後用板主權限水桶就變成合法,想用合法水桶的方式來掩護當初女板 : 非法公審的要求。 : 事實上我不但沒有違反板規,我更懷疑是因為板主刻意針對我所以才盡其所能未經審慎 : 思考判斷就下公告對我予以水桶或警告。 : 也才導致我需要不斷花時間上小組申訴。 : === : 最後總結 : 參照板主公告與回覆信件中認定我違規的理由 : 皆無於板規15中明訂,我的回文目的及事實皆不符合板規15所述「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 : 的違規行為。 : 因此不服板主對我予以警告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