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waldo870 信箱]
作者: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標題: 親愛的版主你好
時間: Sat Oct 1 07:52:32 2016
親愛的版主你好
經一早醒來在度重新檢視我的文章
跟這幾封信的全部內容
也查了組務版也有其他人關於9-10這個規定的申訴,那是否應該要檢討版規標準,設定初犯條文,望貴版討論
另外,紅燈黃燈的判定,不應不合理
在由PTT站方賦予板主之權力,
許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罰則,如某板板規
對於版主您的權利我很尊重
但這對我的影響很大
老實說,對您的回覆信件我也很無助
您不願酌減及幫助我銷退文
我也不希望見到這樣的情況
您提到一樣的標準
我等下轉信給另一個版主
請他判斷我的徵求聊天,僅有一行文詢問收不到信之現實 [八卦],收到不信何來的八卦之說
這句話是否為不當判決或過當判決
如貴版主群仍認為一致
那今僅針對這件事情,我會去申訴跟建議,而非針對版主您
※ 引述《missdeer (親愛的)》之銘言:
: 版規9-10從先前到現在都是採一樣的標準
: 以下是另一位前版主的判例
: 作者 gybbc (GY) 看板 Wanted
: 標題 [問安] 純粹只是喝了茶睡不著..
: 時間 Thu Apr 30 02:35:58 2015
: ───────────────────────────────────────
: 有沒有被對面的女生半夜敲門想衝進來的八卦
: 嚇到自己內褲都掉下來了
: 26y 178/61
: ----
: 1. 版規的宣導公告在2014/9/6發布並持續置底至今,且收錄文摘,
: 進版發文前先看置底公告文是使用者義務,PTT站規亦如此。
: 2. 若要申訴,你申訴的目的與組務設立申訴的功能違背,
: 申訴主要是針對不當判決,並非語意定義討論。
: 3. 就判決來看,版上該做的提醒都做到了,包含置底公告文
: 版主群討論後不認為有不當的部分。
: 4. 關於語意定義,在你覺得規定不合理的時候是否需要
: 想一下,或是提出與版主群討論,而不是以身試法然
: 後被捅了才來申訴說不合理?
: 5. 引用前版主所述:
: 無論如何,版規的制定在你發文前就存在了,
: 難道你會闖紅燈被開單以後才來說你不知道這項規定
: 或不能闖紅燈這個規定不合理嗎?
: 等一下會轉寄你的原文給你
: ※ 引述《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之銘言:
: : 親愛的版主 您好
: : 因為我發文權限不足無法轉錄妳刪我文章的公告到信箱
: : 我退文二篇,所以無法轉錄至組務
: : 可否請您轉寄給我,謝謝
: : 他這封徵求的是真的有新聞的八卦內容
: : 我的僅有一行文詢問收不到信之現實 [八卦],
: : 但收到不信何來的八卦之說
: : 況且我的一行文就依第九條之十,也顯得判斷句意上有失公正。
: : 收到不信何來的八卦之說呢?
: : 更何況,我沒有徵任何版友的 的八卦圖集 懶人胞事件,
: : 或是PTT所有版面事件 懶人包的文章出現
: : 或是討論相關議題
: : 跟他的這個並不一樣
: : ptt是一個學術單位,也因為版主您的努力才能達到今天的規模
: : 版主您也非常辛苦,今天也不是很想浪費組務資源
: : 今天僅針對事情,而非針對版主或他人,我也不希望見到這樣的情況
: : ※ 引述《missdeer (親愛的)》之銘言:
: : : 請見版規9-10
: : :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 : : 這是從之前就規定下來的,原因也跟上封回復你的信件一樣
: : : 至於你說先前的判例:
: : : 按z進入版上精華區→19-13-2-9-53 這是前版主的判例
: : : 以下複製原文
: : : 作者 roors (輕熟男) 看板 Wan
: ted
: : : 標題 [徵求] 語音聊天
: : : 時間 Thu Feb 19 12:36:07 2015
: : : ─────────────────────────────────────
: ──
: : : 今天初一,臺北人都不見了!
: : : 有人要聊天嗎?
: : : 站內交換賴唷!
: : : 話說昨晚基隆河岸有小屁孩放煙火燒掉草坪,
: : : 早上起來就看到KeeLung的牌子被燒掉了…
: : : 有沒有小屁孩下次想燒什麼的八卦?哈!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9.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aldo870 (1.200.210.138), 10/11/2016 2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