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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adro (霧中的赤臘角機場)》之銘言: : 1.就你是否為gauyi分身 : 我有板友提出的網路歷史紀錄可資判斷 : 此紀錄資料我會寄給小組長 但因非站方帳號部調查的結果 : 為對你公平 我不貼在這裡 以免大家對你有不公平的偏見 板主一開始就聽信網友我為Gauyi的分身,先入為主並不查證, 先有我為亂板的主觀意識,才有後續的水桶,後面都是強加之罪。 : 2.胸部下垂一語 事件前後因果及心證由來 : 我已於前文詳述 要補充的是 : 網路上言詞交鋒每日各板不下數萬次 大小零星皆有 : 但一定有個客觀大家都能接受的標準 : 今天甲在板上爭戰不休 另一人乙要大家:別理悲哀的人 隨他啦 : 甲若回乙:妳也頗悲哀/妳也沒好到哪去 >>若是這種情況 板主根本不會桶 : 因為攻擊與防禦方法相當 並無問題 : 但若甲是在女性板面 以女性敏感性徵為隱射嘲諷 即不在保護之列 下垂可以形容的不只是胸部,身體任何器官部位都可以形容 ex.皮膚下垂 眼角下垂 下垂甚至可以形容不只人體部位的東西 ex.下垂的人生 我的薪水下垂了 板主認為,因為此板友在先前文章,有提過胸部下垂的理由來水桶,我認為不夠客觀。 如果此位板友,在先前文章提到的不是自己胸部下垂,而是自己胸部悲哀。 那我同樣回悲哀,不就也是影射他人性徵了嗎??? 同樣一句話,板主為了桶人,而有不同解讀 bigfu板友 不用理(胸部)悲哀的人<--------人身攻擊 VVVV55555 不用理(胸部)下垂的人<--------事實陳述 怎麼看bigfu板友犯行都比較重大 況且括號內的 胸部二字 是板主自己所填上的 板主只在我下垂二字前填上 根本是想要桶人欲加之罪,雙重標準! : 3.並不是一提檢舉 板主就非水桶不可 : 板主有定紛止爭義務 但並無"原告必勝訴"的義務 : 況且一碼歸一碼 你的事 與他板友應受罰與否 並非同一事件 : 不要以"老師 他也有怎樣 為何只罰我"來混淆事件本質 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後果,我都針對文章主題回覆,多數板友都是針對我來回覆, 我只回了一句,就被桶,前面先發文針對我講的都沒事, 更何況我還是照他的推文格式所打,此為不公平之處,板主的雙重標準亦明顯。 : 4.diess應否受處分 老實說即便要討論 也不該在這篇 : 因核屬二事 但為小組長方便 在此說明 : 我已去信警告過diess : 而就其所說人渣一語 若無具體相連指涉 : 就算v5板友你亂板再兇 我也不認為你就是他的指涉客體 : 網路上有些情況 是即便A沒對號入座 大家也知是在指A : 譬如你回胸部下垂的也不怎樣 大家從板上文章脈絡 可知在指bigfu : 有些狀況是你若不對號入座 那並非是在指你 : 例如某甲說:網路上人渣/壞人很多 但能說"誰"就是人渣嗎 你很難判定 : 總而言之 凡事都要依情況具體判定 非可一概而論 從文章脈落,也可知道diess是在指我,在這邊可以看出板主的雙重標準, 因為板主想要桶我,就可以認定我在指bigfu板友!!! 板主不想桶diess罵人人渣的人身攻擊,就認定他是並無指涉任何人!! 板主怎麼不說 某甲說:網路上下垂/悲哀的人很多 但能說誰就是下垂的人嗎?? 罵人人渣,板主用去信警告,照別人推文格式,改形容詞的我,板主直接水桶六個月。 這些都是因為板主從第一點 板主主觀認定我是被永久水桶gauyi的分身 想要桶我的強加之罪!! 簡單說,像diess或bigfu等等常駐板上的板友,都像是有免死金牌般, 板主想桶的,隨便找理由都可以桶,板主不想桶的,板主會找理由幫你解釋。 再重申一次,悲哀可以形容的東西,下垂就可以形容, bigfu板友形容什麼我就是形容什麼,板主不要強加罪名在我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