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isty (㊣香香兒㊣)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版主likeair水桶判決
時間Sat Sep 28 02:11:0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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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擷取你原先發文中的推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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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whosknow:--下算是簽名檔 香這篇要小心.. 09/26 02:12
: 簽名檔不能超過六行,要拿這條治不了喔XD
: ------------------------------------------------------------------------------
: 也就是說 你也很清楚
: "--" 之後的文字都是簽名檔
我就是認定這樣的格式不算簽名檔所以才這樣回
請不要用您個人的想法恣意推測他人
補充:「簽名檔不能超過六行,所以這樣的格式不算簽名檔,不怕違反板規」
我的意思是這樣
: 系統也是認為"--"之後的文字是屬簽名檔
: 不管是一行 還是你貼上了出師表 或是長恨歌
: 都是簽名檔
: 既然是簽名檔
: 本來就不是主文
: 這樣你的發文字數的確是未滿20字(一行文)
觀念不同,這部分請小組長判定。
: 另外你申訴文中所要求的釋義 我還沒回 你就迫不及待的拿來一併申訴
: 那我就在這邊一併回覆
: 版規中的留查 僅因使用者初犯板規四 有個機會不因誤貼或是手誤
: 而進行懲處
過長恕刪
您回我那封信之後幾封我似乎沒再向您詢問留查名單的問題了吧
可能我表達不太好,在這裡重複一次:
我詢問的是「內文、修文、推文、問安、注音文」之間的關係
Ex1:在推文中使用注音文不違反板規
但在修文中(推文位置)使用注音文違反板規
Ex2:在推文中問安不算問安
但在修文中(推文位置,或是文章底部被您認定非本文的部分)問安算問安
(以往文章,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我想問的是這方面該如何認定,每個版主認定的部分不同,因此想請現任版主說明
以解決我的疑惑,這個疑問在我心中很久了,只是以往都是別人的判例
這次恰好發生在自己身上順便問一下,不要整天覺得別人想戰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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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72.203
→ likeair:我怎麼覺得腦補的是你 不要整天都覺得你想戰我 09/28 02:16
→ Callisty:我國文造詣不太好,看不懂逗點後那句的意思 09/28 02:21
→ Callisty:如果是您手誤把我和你打錯位置就可以理解 09/28 02:22
→ Callisty:關於定義的部分,以前曾向F版主詢問過(對於您判罰其他文 09/28 02:24
→ Callisty:章的案例) 但因為文章已被刪除又無備份就沒下文了 09/28 02:25
→ Callisty:噢,我好像有問過您留查名單,我當初的問題點在超過三個 09/28 02:26
→ Callisty:月則算無案在身的解釋,您這樣說我懂了,感恩。 09/28 02:26
→ Callisty:重點還是在內文定義的部分啦,我是真的很想知道 09/28 02:27
→ Callisty:等等,我原文是寫寄信問您字數定義吧,怎麼扯到留查名單 09/28 02:28
→ Callisty:上了= = 09/28 02:28
※ 編輯: Callisty 來自: 114.198.172.203 (09/28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