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allisty 信箱]
作者: likeair (閒暇之愚)
標題: Re: 關於文章字數判定 #1IGvSZ7x
時間: Thu Sep 26 10:32:41 2013
既然你都知道是以"--"做判定 那就不多解釋
修文看是修在哪個區塊
推文區塊一律不予承認
歡迎來信檢舉
※ 引述《Callisty (㊣香香兒㊣)》之銘言:
: 公告
: ●21087 21 9/26 Callisty R: [徵求] 我也需要鬧鐘
: 未滿20字
: 但經查閱板規:
: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 如MSN,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 不列入文章字數。
: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 個人猜測您是以4-3.c為標準,想請問所謂「內文」的定義為何?
: 如果以「--」一分隔符號為標準,那麼
: ┌─────────────────────────────────────┐
: │ 文章代碼(AID): #1IGoyiab (Wanted) [ptt.cc] [徵求] 推文聊天 原po正姊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380134700.A.925.html │
: 一篇是否也算內文未滿20字
: 如果不是,請問判定標準為何?
: 又,修文的「白字」是否算在內文,假若判定為非內文,那麼修文的注音文和補問安
: 是否不能承認(以推文認定)?
: 麻煩版主釋疑
: 祝 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54.19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llisty (114.198.172.203), 時間: 09/26/2013 23: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