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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k531531 信箱] 作者: coolbecool (友善的河豚) 標題: Re: 退回文章(版規六 菸害防治法)[徵求] 抽煙女孩 line聊 時間: Sat Oct 15 22:19:14 2016 使用者 pk531531 您好: 請按TAB參閱 文摘第23篇 作者 cobras0321 (-) 看板 Wanted 標題 [公告] 菸害防制法 時間 Fri Nov 22 17:17:43 2013 ─────────────────────────────────────── 菸害防制法 若文章出現室內菸、包箱菸、廁所菸、門外菸、及其它一切有違法之相關內容。 根據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票根,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將給予劣文一篇、水桶一週處分,請大家多加注意囉 ^_^ -- 有關菸害防治法本身已於2013年被歸類為版規六之範疇 若仍不服判決 請至組務版申訴 謝謝 -- ※ 引述《pk531531 (獄)》之銘言: : ※ 引述《pk531531 (獄)》之銘言: : 汪梯晚安 : 大家晚安 : 今天松煙看展 : 然後下雨 : 就回網咖啦~ : 徵抽煙女孩或不討厭煙味女孩聊天 : 原po 1985 : 桌遊/設計/旅遊/美食.....等等 : 興趣算廣泛 : 應該算好聊低 : 意者請站內信line id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6.135.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k531531 (220.133.253.210), 10/16/2016 00:02:55
VOT1077: .......這一條當初是有徵去KTV或是外出的時候用的 10/16 00:11
VOT1077: 不是徵自己在電腦前面聊天用的.... 10/16 00:11
pk531531: 我也傻眼...= = 10/16 00:18
findself: 這篇我支持原告 10/16 11:19
hsing30: 傻眼 10/16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