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pxu664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文字遊戲」一言為有事實根據之推文
時間: Mon May 11 16:35:43 2015
※ 引述《mapxu664 (陸陸肆)》之銘言:
: 文字太多所以直接用你的信編輯了,可能會有點難以閱讀。
: 壹、這是你對評論和評價定義
: 評論:
: 批評與討論。
: 評價:
: 評估人、事、物的優劣、善惡美醜、或合不合理,稱為「評價」
: 有錯請指出。
: 根據你的定義,我應該引用的是版規3.2中的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 貳、文字遊戲的定義
: 文字遊戲定義一來源前一封信已經提過了: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通訊<<敬乐>>2007年
: 第25期
: "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
: 請問 整篇推文哪裡不符合這樣的定義?
: 這是你判定我違反的板規
: 3.2.未經證實描述: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 請問你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
: 麻煩提出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 而非僅是你個人認知。
: 參、討論內容
: 甲:
: "事實上整個男板經我宣判的水桶沒有7.2億天的使用者。
: 請不要人云亦云,連別人的說詞都不加考證就穿鑿附會。"
: ps:第一次在7.2億天是在它版,它版網友認為你算錯 其實是7.2億天。
: 不論是1.2億天或是7.2億天
: 你可以證明1.2億天和永久水桶對一個PTT使用者的差異嗎?
: 因為即使加了這句
: "在我卸任時會解除經我所判的所有水桶。這樣怎麼會是永桶呢?"
: 還是看不出來呢差異呢
: 其他部分不認為有改變我原先的想法就先不貼了
: 乙:
: "一般"文字遊戲"能大略區分為以下三種:
: 1.單純文字遊戲:
: EX:接龍、填字遊戲
: 2.文字與意思的結合:
: EX:迴文
: 3.依其文字來判斷背後意思,或是不同角度之涵義
: 此定義乃你自行宣稱,並無提出根據。
: 故不足以成為論述依據,更遑論說服我。"
: 上面已經說過了,請問你對"文字遊戲"之定義為何?
: 你沒有明確的定義又要如何說我的言論是未經證實的評論?
: 丙:
: ": 接著各版眾轉而討論版主上任前發的競選文,版眾們根據那篇競選文來檢視版主是否
: 兌
: 現他的諾言。
: : 以下為現任版主(你)的競選政見大標題:
: : 1.廢除永久水桶(達成)
: : 2.視情況改判永桶的案件,恢復其發文權限。([公告] 重審結束=>達成)
: : 3.板規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據下列文章所建議。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 : 根據#1KgbwDuM內文,我認為已經改完了,luna07007則認為"板規是否改完還需請板主
: 本人聲明,旁人並無法定義"
: 他說得沒錯,錯的是你。
: 你看一下置底板規,就連昨(今)天凌晨時都還仍有修改。
: 這不代表改完。"
: 請明確指出#1KgbwDuM內文尚未改完的部分,現在在改的都是後來版友建議的部分。
: 丁:
: ": C.
: : 延續B,各版眾繼續討論到" [參選]FinalAce"這篇文章中的紅字部分
: : "政見完成我就請辭,如果這次徵選板主只選一個、是我選上的話。
: : 那我就等第三個板主出爐後再請辭,這樣B板主這次徵選才不會白費。"
: :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
: 選舉"、"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 :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 已完成,
: : 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話沒有
: 違反諾言。
: : 綜上所述,各版眾根據同樣的句子推敲出不同方向的意思,是為一種文字遊戲。
: 這又是你一口咬定,缺乏論述過程直接做結論。
: 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
: 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
: 再怎樣綜上所述也不會有用的= ="
: 很簡單的回答
: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
: 選舉"、"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 已完成,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
: 話沒有
: 違反諾言。"
: 是否有符合定義一"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就可以了
: BTW,"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同樣
: 符合你自己說的
: [未經證實的評論]
: 肆、結論
: 要桶人之前應該要明確地指出哪裡踩板規
: 要達到以版規3.2桶這樣言論"你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 至少須符合兩個條件
: 1.文字遊戲定義麻煩說明
: 2.從第一封信的貳之乙中舉出不符合文字遊戲定義之部分
我的天啊!你可以重回嗎?
看的霧煞煞…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73.2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pxu664 (111.248.6.76), 05/13/2015 0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