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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pxu664 (陸陸肆)
標題: Re: 「文字遊戲」一言為有事實根據之推文
時間: Mon May 11 22:13:33 2015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mapxu664 (陸陸肆)》之銘言:
: : 重點都上色
: : 引言你就會突然看得懂了嗎?
: : 壹、這是你對評論和評價定義
: : 評論:
: : 批評與討論。
: : 評價:
: : 評估人、事、物的優劣、善惡美醜、或合不合理,稱為「評價」
: : 有錯請指出。
: : [31m根據你的定義,我應該引用的是版規3.2中的可證明屬實者不罰。是吧? [m
: 是,因為你的情況無法引用3.8的排除條款。
: : 貳、文字遊戲的定義
: : 文字遊戲定義一的來源前一封信已經提過了:
: : 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通訊<<敬乐>>2007年第25期
: : [31m"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 [m
: : [31m請問 整篇推文哪裡不符合這樣的定義? [m
: 就他的推文而言,我只看到他在論述。
: 並沒有玩什麼"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
: 你所舉的定義,乃是一種遊戲。
什麼我舉的定義 定義哪個字寫了是遊戲?
: 但論述並非遊戲。
: 所以你的定義已經無法套用了。
: 就好比現在你以站內信與我溝通,為了申訴你的水桶判決。
: 這不叫做遊戲。
就說了定義裡沒說是遊戲==
鳳梨酥用冬瓜醬做的 就不要一直說有鳳梨成分了可以嗎?
: : 這是你判定我違反的板規
: : 3.2.未經證實描述: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 : [31m請問你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 [m
: 我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不重要。
怎麼會不重要 我被桶了你跟我說不重要?
你可是連"好氣好氣"都能桶的人 你跟我說不重要?
如果你連定義都不知道
憑什麼說我使用這個字會踩到版規?
所以現在還是走你最討厭的人治嘛
你說是就是 定義不知道也沒關係
: 因為並非我指稱他人正在玩文字遊戲。
: 所以你該反問你自己。
是要反問什麼 現在不清楚定義的人是你 不是我
: : [31m麻煩提出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m
: : [31m而非僅是你個人認知。 [m
: 拿我問過你的問題問我要幹嘛用?
同上段
假設今天你說美是汙辱人的話
有人就因為說了你好美被桶了
請問版主需不需要對美有明確定義?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問你定義原因
我已經寫了定義 結果你還在那邊繞圈子 請問定義呢?
你拿那句桶我 公告你發的
不用有憑有據?
: 我沒指稱他人正在玩文字遊戲,我不需要證實我所言有憑有據阿...
: 畢竟根本就沒有"所言"
: : 參、你的回信部分討論內容
: : ps:第一次在7.2億天是在它版,它版網友認為你算錯,其實是7.2億天。
: : 不論是1.2億天或是7.2億天
: 你未經考證就輕信他人說詞。
: 就這樣輕描淡寫帶過?
: 雖然我們是在站內信,但你覺得你該不該因為誤會我而道歉?
不用,在我看來1.2億天和7.2億天的水桶對一個人的生命來講是相同的
同樣代表天文數字
: 典型的例子,說明了"未經證實描述"對他人造成的影響。
: 有人說我判了水桶7.2億天,如你一樣真的就會有人隨便聽隨便信。
: 隨便信就算了,還會隨便跟著說。
: 這不就是未經證實描述造成的影響嗎?
不是欸
如果你有跟人一起討論的經驗就應該知道
什麼時候你會跟著用前面那人的例子 來繼續講下去
你大概沒有這種經驗吧 呵呵
: 真有人相信以為我判了7.2億天的水桶。
: 可是其實我根本沒這樣做。
: : [33m你可以證明1.2億天和永久水桶對一個PTT使用者的差異嗎? [m
: : 因為即使加了這句
: : "在我卸任時會解除經我所判的所有水桶。這樣怎麼會是永桶呢?"
: : 還是看不出來呢差異呢
: 差異就在於:
: 永久水桶:是將水桶期限設定盡可能的高,高到足以逼近永久。
: 關鍵在於PTT水桶系統的設計,倘若數字無限大。
: 那麼永久期限將會為無限大。
: 目的是"趕走人"(將使用者設為看板不歡迎名單)
: 且無論裁決板主謝任與否,未經改判,水桶都存在。
: 有期限水桶:是將水桶期限設定成一個"超過我任期"的數字即可。
: 無論PTT水桶系統的設計,數字最大值為多少。
: 都僅需要設定成"超過我任期"的數字即可。
: 我的任期並不可能永久,所以水桶設定期限也不可能永久。
: 目的是依據板規中的重複違規明確的遞增機制,給予使用者
: 如其違規情事嚴重程度相當的水桶宣判。
: 且我卸任前會解除水桶,是為了給予使用者一個重得發言權的機會。
: 兩者完全不同
1.2億天和永久水桶在PTT版上都是天文數字
兩者對PTT使用者來講都是一樣的久
永久水桶只要你還在任不會發生在現在的男版
1.2億天只要你不是版主就會解桶
差在哪啊
我問你1.2億天對一個人生 你拿有期限水桶來講
: : 以下繼續討論永桶的部分還是沒有更改我及部分版友的想法(從我被桶的公告文來看)
: : [33m麻煩證明1.2億天和永久水桶對一個PTT使用者的差異 [m
: 上方已述
: : 上面已經說過了
: : 定義一來自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通訊<<敬乐>>2007年第25期,
: : 陳關榮教授"文字遊戲一文
: : [31m請問你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 [m
: : [31m麻煩提出證據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m
: 相同問題已回應,另,你的回信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 文字遊戲有三種根據何在?
: 麻煩你提出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 而非僅是你個人認知。
所以我跟你說粗略分為三種了不是嗎?
閱讀出了什麼問題呢?
你可以大致上我就不能粗略?
請問你的定義呢?
: : [31m請明確指出#1KgbwDuM內文尚未改完的部分,現在在改的都是後來版友建議的部分。 [m
: : 後來版友建議的部分並不包括在#1KgbwDuM那篇文章內
: 3.板規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據下列文章所建議。
: 這句話是我政見文中對於修改板規此一政見的描述。
: "大致上"
: 換言之,不代表會完全依照#1KgbwDuM文中所述修改。
: 畢竟實際用起來,與板友的建議都會影響板規的修改。
: 所以尚未完滿。
好棒好棒
: : 更不用說今天凌晨改的板規其實是與版友站內信討論後決定的吧?
: 其實不是耶...
誰管你是不是= =
重點是與版友站內信而非那篇文
現在是要定義討論了是嗎
: 是板友站內信提出質疑,我思考他所說的覺得有道理。
: 所以就改了,沒跟他討論什麼。
: 就像HayaSan建議的那樣,他覺得"指控"應該是貶意的。
: 所以不符合板規定義,那我就改成描述了。
: : 好像是你看不懂呢 說別人言不及義也是一種未經證實的言論
: : 請簡單的回答,以下這段
: : [31m是否有符合定義一"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就可以了 [m
: 這是你使用的定義,你試試看吧!
我試過了 通順 YES
不要讓我當NPC
拿你的定義來套
: : 看不懂文字可以問,可以敘述你的問題
: : 而不是這樣說出這些未經證實的評論
: : [32m肆、結論 [m
: : [31m要桶人之前應該要明確地指出哪裡踩板規 [m
: 有文章代碼、違規推文、違反板規。
: 明確。
違規推文 違規在哪啊?
叫你講你不講
叫我講 你就說啊不是這樣的
哪招?
: : 要達到以版規3.2桶這樣言論"你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 : 至少須符合兩個條件
: : [31m1.文字遊戲定義麻煩說明 [m
: : [31m2.從以上之推文解釋中舉出不符合文字遊戲定義之部分 [m
: 不需要這樣做,證明所言屬實,是發言者的責任。
: 而非板主。
證明有違規是你的責任 不然所有版主都隨他開心桶就好了
我一直想問你 你是不是看不太懂繞口的文字?
: : 舉證說我有罪是版主的責任,請問根據推文以及文字遊戲的定義
: 判定你違規才是我的權責。
違規在哪 定義?
: : 我的言論是否為未經證實的評論,如果沒辦法推翻以上所有的推文解釋
: : 即代表我的推文"你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是為可證明屬實者。
: 這邏輯錯了。
: 並非"為證明屬實以前,都當作屬實"
: 而是顛倒過來"為證明屬實以前,都為「尚未證實」"
: 不然隨便一個路人都可以提出一個莫名其妙的學說,
: 在未證明屬實以前,此學說都是屬實的?
: 哪有可能XD
我已經舉證說明我的話是有憑有據
但你卻無法舉證說明 我的話是無憑無據
拿不出定義
誰屬實 誰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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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跟你再討論下去
也不會有共識
打那麼多字也不會有P幣
跟你說一下 我會去申訴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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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pxu664 (111.248.6.76), 05/13/2015 0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