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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pxu664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文字遊戲」一言為有事實根據之推文 時間: Mon May 11 17:51:00 2015 你可以用引言的方式區分開來我的信件跟你的回文嗎? ※ 引述《mapxu664 (陸陸肆)》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我的天啊!你可以重回嗎? : : 看的霧煞煞… : 我都有編號 是哪邊看不懂 : 重點都幫你上色了 : 壹、這是你對評論和評價定義 : 評論: : 批評與討論。 : 評價: : 評估人、事、物的優劣、善惡美醜、或合不合理,稱為「評價」 : 有錯請指出。 : 根據你的定義,我應該引用的是版規3.2中的可證明屬實者不罰。是吧? : 貳、文字遊戲的定義 : 文字遊戲定義一的來源前一封信已經提過了: : 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通訊<<敬乐>>2007年第25期 : "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 : 請問 整篇推文哪裡不符合這樣的定義? : 這是你判定我違反的板規 : 3.2.未經證實描述: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 請問你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 : 麻煩提出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 而非僅是你個人認知。 : 參、你的回信部分討論內容 : 甲: : 你說 : "事實上整個男板經我宣判的水桶沒有7.2億天的使用者。 : 請不要人云亦云,連別人的說詞都不加考證就穿鑿附會。" : ps:第一次在7.2億天是在它版,它版網友認為你算錯 其實是7.2億天。 : 不論是1.2億天或是7.2億天 : 你可以證明1.2億天和永久水桶對一個PTT使用者的差異嗎? : 因為即使加了這句 : "在我卸任時會解除經我所判的所有水桶。這樣怎麼會是永桶呢?" : 還是看不出來呢差異呢 : 其他部分不認為有改變我原先的想法就先不貼了 : 乙: : 你說 : "一般"文字遊戲"能大略區分為以下三種: : 1.單純文字遊戲: : EX:接龍、填字遊戲 : 2.文字與意思的結合: : EX:迴文 : 3.依其文字來判斷背後意思,或是不同角度之涵義 : 此定義乃你自行宣稱,並無提出根據。 : 故不足以成為論述依據,更遑論說服我。" : 前面已經說過了,請問你對"文字遊戲"之定義為何? : 你沒有明確的定義又要如何說我的言論是未經證實的評論? : 丙: : 你說 : "接著各版眾轉而討論版主上任前發的競選文,版眾們根據那篇競選文來檢視版主是否兌 : 現他的諾言。 : 以下為現任版主(你)的競選政見大標題: : 1.廢除永久水桶(達成) : 2.視情況改判永桶的案件,恢復其發文權限。([公告] 重審結束=>達成) : 3.板規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據下列文章所建議。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 根據#1KgbwDuM內文,我認為已經改完了,luna07007則認為"板規是否改完還需請板主本人聲明,旁人並無法定義" : 他說得沒錯,錯的是你。 : 你看一下置底板規,就連昨(今)天凌晨時都還仍有修改。 : 這不代表改完。" : 請明確指出#1KgbwDuM內文尚未改完的部分,現在在改的都是後來版友建議的部分。 : 丁: : 你說 : " C. : 延續B,各版眾繼續討論到" [參選]FinalAce"這篇文章中的紅字部分 : "政見完成我就請辭,如果這次徵選板主只選一個、是我選上的話。 : 那我就等第三個板主出爐後再請辭,這樣B板主這次徵選才不會白費。" :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選舉"、"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 已完成, : 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話沒有違反諾言。 : 綜上所述,各版眾根據同樣的句子推敲出不同方向的意思,是為一種文字遊戲。 : 這又是你一口咬定,缺乏論述過程直接做結論。 : 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 : 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 : 再怎樣綜上所述也不會有用的= =" : 很簡單的回答 :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選舉"、 : "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 已完成,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話沒有違反諾言。" : 是否有符合定義一"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就可以了 : BTW,"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同樣 : 符合你自己說的 : [未經證實的評論] : 肆、結論 : 要桶人之前應該要明確地指出哪裡踩板規 : 要達到以版規3.2桶這樣言論"你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 至少須符合兩個條件 : 1.文字遊戲定義麻煩說明 : 2.從第一封信的貳之乙中舉出不符合文字遊戲定義之部分 : 第一封信的貳之乙即為推文解釋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3.1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pxu664 (111.248.6.76), 05/13/2015 0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