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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pxu664 (陸陸肆)
標題: Re: 「文字遊戲」一言為有事實根據之推文
時間: Mon May 11 17:22:18 2015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我的天啊!你可以重回嗎?
: 看的霧煞煞…
我都有編號 是哪邊看不懂
重點都幫你上色了
壹、這是你對評論和評價定義
評論:
批評與討論。
評價:
評估人、事、物的優劣、善惡美醜、或合不合理,稱為「評價」
有錯請指出。
根據你的定義,我應該引用的是版規3.2中的可證明屬實者不罰。是吧?
貳、文字遊戲的定義
文字遊戲定義一的來源前一封信已經提過了:
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通訊<<敬乐>>2007年第25期
"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
請問 整篇推文哪裡不符合這樣的定義?
這是你判定我違反的板規
3.2.未經證實描述: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請問你對"文字遊戲"的定義為何?
麻煩提出證實所言有憑有據。
而非僅是你個人認知。
參、你的回信部分討論內容
甲:
你說
"事實上整個男板經我宣判的水桶沒有7.2億天的使用者。
請不要人云亦云,連別人的說詞都不加考證就穿鑿附會。"
ps:第一次在7.2億天是在它版,它版網友認為你算錯 其實是7.2億天。
不論是1.2億天或是7.2億天
你可以證明1.2億天和永久水桶對一個PTT使用者的差異嗎?
因為即使加了這句
"在我卸任時會解除經我所判的所有水桶。這樣怎麼會是永桶呢?"
還是看不出來呢差異呢
其他部分不認為有改變我原先的想法就先不貼了
乙:
你說
"一般"文字遊戲"能大略區分為以下三種:
1.單純文字遊戲:
EX:接龍、填字遊戲
2.文字與意思的結合:
EX:迴文
3.依其文字來判斷背後意思,或是不同角度之涵義
此定義乃你自行宣稱,並無提出根據。
故不足以成為論述依據,更遑論說服我。"
前面已經說過了,請問你對"文字遊戲"之定義為何?
你沒有明確的定義又要如何說我的言論是未經證實的評論?
丙:
你說
"接著各版眾轉而討論版主上任前發的競選文,版眾們根據那篇競選文來檢視版主是否兌
現他的諾言。
以下為現任版主(你)的競選政見大標題:
1.廢除永久水桶(達成)
2.視情況改判永桶的案件,恢復其發文權限。([公告] 重審結束=>達成)
3.板規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據下列文章所建議。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根據#1KgbwDuM內文,我認為已經改完了,luna07007則認為"板規是否改完還需請板主本人聲明,旁人並無法定義"
他說得沒錯,錯的是你。
你看一下置底板規,就連昨(今)天凌晨時都還仍有修改。
這不代表改完。"
請明確指出#1KgbwDuM內文尚未改完的部分,現在在改的都是後來版友建議的部分。
丁:
你說
" C.
延續B,各版眾繼續討論到" [參選]FinalAce"這篇文章中的紅字部分
"政見完成我就請辭,如果這次徵選板主只選一個、是我選上的話。
那我就等第三個板主出爐後再請辭,這樣B板主這次徵選才不會白費。"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選舉"、"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已完成,
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話沒有違反諾言。
綜上所述,各版眾根據同樣的句子推敲出不同方向的意思,是為一種文字遊戲。
這又是你一口咬定,缺乏論述過程直接做結論。
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
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
再怎樣綜上所述也不會有用的= ="
很簡單的回答
"luna07007認為"他(版主,你)的承諾只有等第三個版主出爐就下台,並沒有承諾會開放選舉"、
"但板主並沒有承諾何時開放"
"HayaSan、mapxu664(我)則版主說政見完成後且有第三位版主就會下台,先決條件政見
已完成,沒有第三位版主就應該有積極作為=>透過開放選舉來產生,才會是對於曾說過的話沒有違反諾言。"
是否有符合定義一"文字遊戲是使用同種文字的人群之間的情趣活動"就可以了
BTW,"這樣的結論是缺乏根據與說服力的。你綜上所述的上方說些言不及義的東西"同樣
符合你自己說的
[未經證實的評論]
肆、結論
要桶人之前應該要明確地指出哪裡踩板規
要達到以版規3.2桶這樣言論"你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至少須符合兩個條件
1.文字遊戲定義麻煩說明
2.從第一封信的貳之乙中舉出不符合文字遊戲定義之部分
第一封信的貳之乙即為推文解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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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pxu664 (111.248.6.76), 05/13/2015 00: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