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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申訴人: success0409 : 被申訴人: FinalAce : 看板板名: Mentalk : 申訴訴求: 撤銷退文 & 水桶之裁定 : 申訴內容: : 文章代碼(AID): #1L15N71t (MenTalk) : Re: [閒聊] 正式成立"超我教派 : 申述抗辯如下: : 根據Mentalk板板規(完整版本詳附件) : ---------- : 4.禁止任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等 : 違者退文並水桶30日。 :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則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 4.2.如有實際被騷擾情事可部份公佈水球或站內信,但id需馬賽克 : 4.3.無露臉或可供辨識當事人特徵者不罰。 : 4.4.公眾人物之公開相簿、網頁,不在此限。 : 4.5.包含以其它方式(ex:blog、album)公開,然後在本板以各種暗示明示方式 : 散佈者。 : 4.6.不得以公開水球、信件...等方式來規避板規8。違者依照板規8判定。 : 若A在B的文章推文散佈他人個資,B有責任刪除該違規推文(或加馬賽克)。 : B未刪除則由板主刪文。 : --------- : 一、主文:禁止「任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等 : 所禁止之項目並未規範至「影片」 : 而 : (1)參照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影片未有透露出個人資料者 既然你都說個人資料保護法了,那你可以看看該法中如何定義個人資料。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有看到黃字部分嗎? 你貼的連結中,有包含: 1.影片 2.youtube帳號 我與你的溝通信件中,就已經說了影片跟youtube帳號都算是個人資料之一。 你只把焦點放在影片上,卻沒回應我說你公開他人youtube帳號的部分。 公開他人youtube帳號也算是公佈他人個人資料吧? : (2)縱以該板板務之言,「現實法律不必通用於批踢踢板面」, : 本人酌參照各大板面板規有相似之規範(詳附件), : 也未曾有類似所言個人資料即包含「影片」,倘若有規範者也必明文之 : 法未明文,而該板也未有判例, 有判例,只是你沒看到。 ┌─────────────────────────────────────┐ │ 文章代碼(AID): #1L04nI9E (MenTalk) [ptt.cc] [公告] clot0204水桶 板規4(改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6082898.A.24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才四天前的公告而已,你說沒判例? 這是與事實不符的。 從這公告中就可以得之,影片也是包含在板規4規範內的。 : 因此「個人資料」這部分乃過度濫權之解釋。 你可以再看一次個資法中所定義,個人資料有沒有辦法包含到影片及youtube帳號? 如果有的話,那就沒有所謂的過度濫權解釋吧? : 二、以附加條款視之 : (一) : 男板板規4.1規範,「本人同意,內文註明」 : 本人發文時已然盡力求取證明方式(詳附件) : 而且男板板規也只規定到「內文註明」即可 並非如此,你不能這樣斷章取義把板規拆開來看。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則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重點在於本人同意、內文註明兩者皆需成立。 你內文有註明,但你註明的方式看不出來這是youtube帳號rhythm lee本人同意。 我只看到一個PTT使用者superme0678的站內信而已。 另外你的案件情況比較特別,因為你所給的該網址。 rhythm lee的youtube帳號,已往曾由另一個PTT使用者superme0204貼過。 當時他甚至有PO出自己的照片、網誌等等 證明那帳號裡面一些打籃球的影片主角是他本人。 所以如果你「內文註明」使用的是superme0204寄給你的站內信同意。 那當然就足以判斷本人同意。 可是你附的卻是superme0678的站內信,板主怎麼知道 superme0678是不是superme0204呢? 有沒有可能是他人註冊類似帳號? 這只有帳號部才能判定。 那自然先不採信了。 : 根本沒有要求任何附帶證明方式 : 但FinalAce卻直接認為該影片一定不是該人所有,是我違規張貼 我沒質接認為一定不是,我有先推文與你溝通確認。 文章代碼(AID): #1L185ZOk (L_TalkandCha) 在你這篇被退的文底下就有推文,但你卻沒有提出合理解釋。
FinalAce: 怎麼知道同意你發文的人,是影片本人?03/14 23:44
FinalAce: 我能不能用分身或是請朋友寄信給我,說同意我發某某影 03/14 23:44
FinalAce: 片,然後就恣意發影片呢?
你不但沒提出合理解釋,還反過來要求我要推翻你的證據。 板規4已經明定禁止行為了: 4.禁止任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等 違者退文並水桶30日。 你要引用4.1排除條款: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則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是你要自己提出能使板主採信的徵得同意證據吧? 怎麼會反過來要板主替你蒐證? : (1) : 此乃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 : 甚至是憲法位階、世界人權相關概念的「罪疑惟輕原則」, 你可以說明違反在哪?為什麼違反嗎? : 假若台灣現行法律未必適用於批踢踢 : 那麼請問世界人權認可的普世價值是否可行? : 抑或只是使用F板務個人價值觀判斷, : 假若如此,未明文規定者皆以F板務特殊之個人認定行事 : 豈不造成公開板面個人化? : (2) : 而且並非我口說無憑地貼上影片 : 內文明顯地表示我有「盡力」求取他人同意之證明 :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 我已經用盡個人可達到的手段求取證明 : 應該要相信並非惡意之行舉 你有沒有惡意,跟你有沒有附上足以被採信的本人同意證明是兩回事。 : (3) : 如(2)所言 : F板務要懷疑我是偽造同意過程 : 應該是他要去信詢問該影片帳號持有者 : 而非要我去證明 : 畢竟我已經盡力證實 並非如此,而是你今天要做一件板規明定禁止的事情。 你需要引用排除條款,這你應該自行提出足以被採信的證明。 不然的話豈不是變成人人都可公開他人水球、信件或個資。 然後讓板主一一詢問當事人有沒有同意了嗎? : (4) : 至於是否真為本人同意 : 最終證明如下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wotTfBVaBHyHy0sNdSllJg/about 你這證明在我與你溝通時並沒有提出。 無論是在被退的該篇文中,或是站內信溝通時你都沒提出。 : 換言之,這樣已然顯示F板務心有偏頗 : 自行未進求證之舉,就扣以他人違反板規的說詞 : 而要求更動影片發文者自我介紹部分,亦有信件為證(詳附件) 你在發文時我以推文與你溝通時不提出、站內信溝通時不提出。 上小組申訴時才提出。 並且在提出的同時順道依此違由指責我心有偏頗。 有這種證據,申訴前提出不就好了嗎? 足證徵得當事人同意,公告也能改判。 但你卻不這麼做,反而上小組申訴繞遠路。 不知你用義何在? : (二) : 男板板規4.3也規範「如果沒有明顯可辨認特徵者不罰」 : 該影片根本難以辨認任何人之身體和生理特徵 : 頂多看得到幾個社會民眾於球場打球、運球 : 本人曾以本條公開反駁於板面(詳附件) : F板務竟然無視於之 : 板規4.3是謂排除條款, : 換言之,縱使前幾項均成立(未經當事人同意、文章未註明同意情況等), : 只要通過4.3即不應論處。 你可以想想,什麼樣的情況會需要用到: 4.3.無露臉或可供辨識當事人特徵者不罰。 這條排除條款? 肯定是照片或影片對吧? 但你所張貼的違規連結中,除了影片外還有他人的youtube帳號這種個資。 你要怎麼引用4.3來排除呢? 不然公佈他人站內信,也沒有露臉、也沒有可供辨識當事人的特徵。 難道就無違規了? 對板規有疑慮、有不解。 歡迎詢問,我從沒有不願解釋過。 但你自己擅自曲解引用錯誤之後,被處分了再來 主張說你明明沒違規怎麼被處分,這就說不過去了。 : 三、合理懷疑FinalAce違反公正性 : 板面上亦有類似文章(詳附件) : 姑且不論F板務是否認識該文發文者 : (1) : 該文文章先於本人之文 : F板務有空檢視本人文章卻無暇檢視他人文章 : 豈不怪哉 你知道越晚發的文章,越靠近置底嗎? 那我從置底開始看文,看的是最新的文,有什麼奇怪? 畢竟我沒有從看板最早的文章開始翻下來看的習慣。 目前最早的是2000年的文,我看那幹嘛? : 況且該文章更無像本人有積極證明之內文 : 竟然直接通過 : 根本是「雙重標準」 什麼叫做通過? 有沒有人檢舉,我判定無違規?沒有。 那是通過什麼東西? 麻煩你講話要有真憑實據,不要恣意指控我雙重標準。 : (2) : 縱使該文章通過F板務之認可 : F板務於和我對話以及產生水桶公告前 : 自身未於該文做出任何澄清、證明之舉 : 板友要如何得知他已然檢視過並認可該文 對阿!你怎麼知道我已經檢視並認可過該文? 根本無從判斷嘛! 那你(1)所說的"通過"又是從哪來的? : (3) : 本人於昨日曾經公開質疑F板務是否和板面上某些板友產生私交 : 用詞相當直接 : 該文經本人不小心自刪後,今日向F板務討取, : 並非沒有正當理由,且個人也並非每次自刪後就要求歸還文章 : F板務竟然多加阻擾(詳附件) 你的附件#1L185ZOk (L_TalkandCha) 我有多加阻擾嗎? 我只推了一句:
FinalAce: 你自刪的文,卻要我給你?又不是我刪的...03/15 00:25
這阻擾什麼了? 我有沒有跟你說我不願把你自刪的文給你?沒有阿= = 另外有沒有小組以上層級規範要求板主有義務把使用者自行刪除的文章 還給使用者?也沒有吧? 那...所以關於這個部分你有什麼好申訴的嗎? 而且這部分你也沒以站內信與我溝通。 這樣申訴程序不符吧? : 在昨日本人產生懷疑之後 : 輔以先前F板務會至本人文章發表令本人不快之言論(詳附件) 你指的是這篇附件嗎? #1L18Qvo1 (L_TalkandCha) 令你不快如果有違規你可以檢舉。 如果沒違規的話那即便令你不快的言論也得以存在吧? 畢竟板規沒規定發言"別讓success0409不開心"沒錯吧? : 今日F板務便主動在我的文章下多有質疑 你發了一篇違規的文章,試圖引用排除條款。 我不應該先推文與你溝通、確認一下你徵求本人同意的證據嗎? 還是你覺得我應該不溝通,看到了就先水桶再說? : 最後甚至動用權力,將我放入禁言名單並且退回本人之文 : 因此我可以合理懷疑F板務濫權 與你溝通之後,你卻沒提出足以被採信的"徵得同意"證據。 那無法引用排除條款,換言之就是違規了。 違規依據板規處理,哪裡濫權呢? 這是板主的權力與義務中明定的板主責任。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履行職責被你說濫權,那板主應該要怎麼辦才好? : 如此情事,令本人無法不懷疑F板務因此產生對本人之意見 : 進而隨意動用板規 因為違規,所以才依據板規處置。 這不叫做隨意動用吧? 畢竟你自己一開始沒提出足以被採信的徵得同意證據。 : 以上申訴,予以組務審查, : 以及給予各位批踢踢使用者評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47.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6363373.A.A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