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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yAlbert 信箱] 作者: 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 標題: Re: 水桶 時間: Wed Apr 22 10:19:34 2015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之銘言: : : 爭這確實沒用,因為你現在擺明是在玩文字遊戲 : 這不能稱作玩文字遊戲,要判定違規本就要嚴謹區辨。 : : 依據和評價我已經提出來,但你始終在扯別的東西 : : 3.8.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 : "相關依據"跟"有依據"請問差在哪裡? : 一個有相關,一個沒相關。 : 例:拿醫師診斷作為評價心理強度的依據,"醫師診斷"稱為相關依據。 : 拿數學成績作為評價心理強度的依據,"數學成績"稱為無關依據。 : 同樣都是依據,但有無相關有差別。 : 板規適用的是"相關"依據。 : 你所謂的"板友檢舉行為",這與心理強度是不相關的。 你的回覆真是讓我頭痛 "有依據"叫沒相關? 又再舉不同的例子偷偷替換概念 ============================================================== "愛嘴砲、被噓被檢舉就刪文、愛因為一點小事而檢舉人" 試問同時符合這三項要件的人是多還是少? 舉人多的八卦板為例,這種被噓就刪文或檢舉的人也是極少數 大部分即使被噓到X3、X4都還留著,這隨便瀏覽個幾頁就能知曉的事情 以本版為例,300多人左右的瀏覽度,也只有這麼幾位版友同時符合這三項要件 對自己發出的文如此見不得人反對,甚至因一點稱不上酸的話就動輒得咎 心理學說想法會反映在行為上,那這麼敏感的行為反映出什麼樣的心理? 對於這些異於常人的行為,主觀推測其心理"比一般人脆弱",有問題? 還是改為比一般人敏感你比較能接受? 我觀察八卦板和本版情況,以此為依據,推斷該版友心理素質比以一般常人還脆弱/敏感些 請問哪裡沒相關? 哪裡沒依據? 哪點不符合3.8? : : 今天我已經提出了不只從置底檢舉觀察得知,你卻一直無視這塊 : 我一直都有看到,但我反駁的是"相關"。 : : 我也不斷重複,依你這條規定要件,不論"相關"、"依據"、"主觀"、"評價" : : 皆該以被桶的版友立場而論,而你卻是不斷用你自己的主觀意識去定 : 這就是你理解板規有誤。 : 3.8.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 主觀評價,主觀一詞只用來修飾評價一詞。 : 與相關、依據都不相干。(並非修飾相關、依據兩詞) : 所以你說評價是你主觀的,這我沒反駁。 : 但相關與依據,並非你主觀認定算數。 : 這是句型結構分析,若你因為看不懂而說我玩文字遊戲。 : 那真的,你可以去問問國文老師。 我做出的主觀評價不是來自我不斷提出的依據不然是來自哪裡? 這依據只要能讓版友主觀做出評價即屬之,不是嗎? 而你現在卻不斷以自己的心證去反駁板友提出符合要件的說法 連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相關依據"跟"有依據"請問差在哪裡? : 一個有相關,一個沒相關。 這不是在玩弄文字遊戲,不然是什麼? 還是3.8有什麼隱藏但書沒寫出來? 這不是句型結構問題,這只是你自己的理解錯誤,更是你隨意限縮解釋的實證 你要問的不只國文老師,邏輯老師可能也要去請教一下 : : 玻璃心意指心理脆弱 : : 什麼叫心理脆弱? : : 指一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很低,面對很小的挫折都會表現出一些很極端的反應 : : 我依據N板友的種種行為進行主觀推導所得到的結論 : : 請問到底是哪裡欠缺關聯性??? : 檢舉行為並非極端反應。 : 乃為符合制度規範的理性行為。 : 如果今天情況是:某人被酸就說他要自殺 : 這才叫做極端反應。 : : 人身攻擊部分更妙了,我提出證明說玻璃心非人身攻擊用語 : 哪來的證明? : : 連你提的幹你娘例子我都一併解釋了,你回不是我說的算,板規有明確定義? : : 3.1.人身攻擊:以嘲諷、侮辱、謾罵、貶低、性騷擾之方式, : : 談及本板板友在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 : 請問玻璃心是規定中的哪段? : 你的發言中,所使用的玻璃心一詞具有嘲諷、貶低之意。 : 故為人身攻擊。 形容心理脆弱容易因為一點小事而行極端反應之人的用詞而已,何來嘲諷貶低之意? http://www.ettoday.net/dalemon/post/6678 照你邏輯,該文章標題也是貶低嘲諷? 這邊我重申過非常多次,玻璃心一詞並非負面辭彙,心理脆弱也不盡然是個貶義 觀我前後文連結,玻璃心一詞我只是用來形容並非嘲諷貶低更非你先前提的人身攻擊 不過就是雷同於外強中乾的形容詞罷了 是你以自己的主觀意識去強凹成負面貶義,但並非我原意 即使經過多次解釋你仍以你自己主觀去評論這詞,是拉不下臉承認錯誤還是欲加之罪? : : 好,退萬步言,即使玻璃心這詞真讓你覺得符合3.1 : : 那麼請問我不斷重複也不斷提起的3.8 : : 經由上面的再次解釋,我提出了相關依據,符合了主觀評價,請問還有哪點不符? : 我第一段清楚的解釋了 : 關鍵在於"相關與否" : : 後面言不及義的瞎扯例子,懶得多講了,多回多模糊焦點而已 : 你看不懂不代表言不及義。 : : 關聯性我早就點出來,你選擇性無視而已 : 你沒點出,你只是一口咬定。 : : 你大可把我們這段對話PO到板上,看看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奇妙之人 : 沒必要 確實沒必要,因為你肯定站不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9.15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yAlbert (61.223.19.151), 04/22/2015 2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