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附件] 不服MenTalk板主FinalAce水桶判決
時間Wed Apr 22 23:20:20 2015
※ [本文轉錄自 OyAlbert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水桶
時間: Tue Apr 21 22:36:39 2015
※ 引述《OyAlbert (Just The Way You Are)》之銘言:
: 我看至底檢舉區中的幾位愛檢舉的板友得到這結論
: 3.8很難懂?
3.8.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如果一張照片貼出來,底下推文說:好胖OR好醜
照片是評價胖與醜的相關依據,沒錯吧?
這叫做主觀評價。
如果推文說:豬阿!OR妖怪!
這叫作人身攻擊。
你看檢舉推文,只看到有人檢舉人。
這並非評價他人心理素質的相關依據。
醫師診斷書、或是心理測驗量表...等才叫做相關依據。
況且玻璃心這用詞屬人身攻擊,已經超過了主觀評價的範圍。
所以判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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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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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OyAlbert (61.223.19.151), 04/22/2015 23:20:20
推 success0409: .................. 你可以男板大約一年前到兩年前 04/22 23:27
→ success0409: 忘記是哪篇破20推的文 你會發現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04/22 23:28
推 Asanoizumi: 我剛好也聯想到這一篇... 04/23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