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RMIX (約翰.史密斯)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Mentalk板主Finalace判決
時間Thu May 14 18:48:48 2015
申訴人:DDRMIX
被申訴人:Finalace
看板板名:Mentalk
申訴訴求:修正水桶時間天數
申訴內容:
一、
本人因違反Mentalk板的分身條款被處以水桶
這點我接受判決
但原本我的分身帳號(Edius)被判水桶3日
卻因為我其他帳號有13次的發言記錄
板主就用3*13的方式來算
我認為這種方式來算是不合理的
因為板規8.2提到
8.2.水桶中以分身發言者,本尊水桶期限重置,
分身追加相同時間水桶。
從字面上很清楚看出
我的分身帳號(Edius)應從公告起重新計算為水桶3天
而本尊帳號追加相同時間水桶 也就是3天
而板規8.2並未提到一罪一罰這種累計方式
所以我認為不論我發言幾次
都只能用一次來算我的違規情形
二、
承一,我的分身帳號(Edius)
也被板主用板規8.2水桶
雖然帳號持有人都是我本人
但是我的帳號(Edius)並未在本尊帳號(DDRMIX)水桶期間發言
所以應該解除我的分身帳號(Edius)39天的水桶
才為合理
結論:一、我的兩個帳號違反8.2分身條款,應從39天改為3天
二、我的分身帳號未違反8.2分身條款,僅需重置水桶3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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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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