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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433 【裁判日期】公元2013年十月八日 【裁判案由】9/29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XXXXGAY水桶之判決       #1IHxUh73 (L_TalkandCha) 使用者 miabcd199 因水桶的處分,申訴 Gossiping 板主 XXXXGAY。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更改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請板主 XXXXGAY 於三日內發布更改水桶判決公告,改以警告並水桶兩天。 二、更改判決,水桶已到期,請板主 XXXXGAY 提前解除水桶。 -------------------------------------- 說 明 ○使用者 miabcd199 的建議: 支持台灣立法處死所有同性戀者 幹你娘死GAY炮滾出八卦版 這裡不是讓你桶人屁眼的地方 幹你娘GAY除了牽ADSL還會幹嘛?有夠噁心 像某個一天到晚貼照片的..ZZ 一、八卦板的板規。 (102.9.1 版本)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二、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四個月。累犯追溯期為一 年。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 警告並水桶兩天,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二、檢視本案相關證據,使用者 miabcd199 於投票 [使用者建議] 中發表諸多辱罵且 不雅的文字,且有攻擊特定族群等情事,板主 XXXXGAY 認定「使用者建議」亦屬 「推文」的形式,援引板規第十四條,併板規第七條,以累犯加重處分。 針對此案,組務更改判決理由如下: (一) 板務投票 [使用者建議] 非 [推文] 形式,故不適宜援引 Gossiping 板規 第十四條,以「推文違規」論處。 然板務投票開票,其 [使用者建議] 亦將同步公佈於看板,使用者的言論 仍受板規所約束,非應於投票發表之意見即可免責。 (二) 板主 XXXXGAY 於板務溝通信件記錄,表示前板主 Kay731 亦有相同的判例, 然並無接援引判例公告,且違規之使用者及水桶公告底下的使用者推文, 均無法認同「使用者建議」亦需視為「推文」形式此判決。 故組務建議板主 XXXXGAY 可與其他板主研議,另發公告補充規範,以讓 使用者均能詳知此規範。 (三) 板主 XXXXGAY 以前板主 Kay731 水桶公告,將使用者 miabcd199 以「累犯」 加重處分。然組務認為此案與前案,雖皆以板規第十四條「推文違規」論處, 然前案援引板規第八條,此案援引板規第七條,有極大的不同之處,不適宜以 「累犯」加重處分。且上述兩點,組務亦以說明板主 XXXXGAY 引用板規失當 之處。 (四) 使用者 miabcd199 於 [使用者建議] 辱罵特定族群,組務基於上述理由, 更改判決。然組務亦認為,此行為使用者不應完全免責,改處以「犯行輕微」 認定,判決「警告並水桶兩天」,並請板主 XXXXGAY 發布更改判決公告,並 提前解除水桶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