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
標題: Re: 版主好 關於退回文章
時間: Tue Jul 18 04:49:06 2017
無論多「重視」他人的文章,仍不能全文「僅」引述他人銘言;
您於 WomenTalk 看板已有多篇文章引述他人銘言/沿用標題回文,
過往皆有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
故認為此次發文與特定文章「同標題」「同內容」又不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屬故意違規,
本案裁定不予改判。(處分正式公告請見#1PRHu2Tx (WomenTalk))
使用者如仍不服上述說明,可逕至組務申訴。
DenTisGirl
※ 本信寄發後將同步轉寄被處分文章給被處分人。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不合理!
: 本人重現這篇文章是取其帶有幽默性質的內文取向 搏君一笑 再者 該篇文是一年前,若
: 非有自身板友推文提及,您根本也無從得知這篇,因此非常不合理!
: 還請撤銷判決
: 謝謝
: makinoyui
: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 退文判決書中應有說明,系統這邊也有資料:
: : 2. 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發文需滿至少20字繁體字(無意義湊字數不算在其中)
: 。
: : → 違規被刪、自刪均算。無意義部分由板主認定為主。,
: : 違反上述「字數不滿20字繁體字規定」規定,視為故意違規直接水桶三個月併退文
: ;
: : 違反上述「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規定,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水桶三個月併退
: 文?
: : 「複製他人文章」或「引述他人銘言」屬無意義湊字數。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無法接受您 "無意義"的理由
: 內文那麼長 = 沒有繁體字
: 明顯荒謬
: 我說過
: 這篇除非原作者檢舉
: 否則沒有理由與權利當成他人文章
: 應該用一般閒聊文等閒視之
: 我沒轉錄
: 此篇不需要所謂額外心得
: 你這等做法
: 無疑太過鴨霸
: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 退文判決書中應有說明,系統這邊也有資料:
: : 2. 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發文需滿至少20字繁體字(無意義湊字數不算在其中)
: 。
: : → 違規被刪、自刪均算。無意義部分由板主認定為主。,
: : 違反上述「字數不滿20字繁體字規定」規定,視為故意違規直接水桶三個月併退文
: ;
: : 違反上述「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規定,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水桶三個月併退
: 文?
: : 「複製他人文章」或「引述他人銘言」屬無意義湊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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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kinoyui (101.14.51.81), 07/20/2017 0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