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
標題: Re: 版主好 關於退回文章
時間: Tue Jul 18 13:57:36 2017
根據您的解釋方式,會有以下情況:
(1) 回覆板上文章時只要刪掉「※ 引述...之名言」、「每個段落前面的: 」,
即使不增補文字,還是一篇「無違反板規2的文章」。
(2) 引述/轉錄/轉貼他人文章,刪掉如上述1.的部分/刪除轉貼痕跡與原文資料/
不載錄引用來源(連結),就是一篇「無違反板規2.或板規9.」的文章。
以上例子明顯荒謬,卻是您答辯邏輯所包納的情況,
故不予採納您的解釋邏輯。
「無意義湊字數」之行為,包括「複製貼上他人文章」,
這個行為明顯是「自己不知道寫什麼就複製別人寫的東西」,
一字不差以外,連標題都一模一樣,故判斷為「複製他人文章」之無意義湊字數行為。
並再次提醒,本案非依「板規八、板規九」辦理,與其他板規無涉。
如仍不服請逕至組務申訴,原文章先前已轉寄給您。
若再來信討論本案,恕將不再回覆。
DenTisGirl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引述的定義
: 回文 or 轉錄
: 這篇乃直接發文的
: 你可以指責內文完全一樣
: 但必須當一般文章審核
: 畢竟我沒有透過 回文or轉錄
: 這狀況下
: 唯有liveforhappy透過版規8向我提出檢舉
: talesr板友沒有資格
: 您也沒有
: 版規很清楚寫 版規8 限本人檢舉
: 既無 轉錄 / 回文 的前提
: 您就不應該預設"引述他人名言"的模式出發,進而用 "版規九或板規二"視為無意義
: 這根本上就錯了
: 這代表您越權去主動判定版規8
: 之後的判決皆是毒樹果
: 引述他人名言 = 無意義 這句話您難道不覺得矛盾?
: 有時候要強調一個精神
: 都是直接引述名言
: 短而有力
: 這篇是取其幽默搏君一笑
: 無論是動機
: 還是內文 (近乎百字)
: 都不可能無意義
: 您先入為主的自行判定"引述他人文章"違反版規8再先
: 再用不合理的出發點 佐 板規二中 板主判定 "無意義" 之判決 "引述他人名言"為無意義
: 從頭到尾都充滿破綻
: 無法接受擅自越權用版規8認定我引述/抄襲他人文章
: 以及
: 眼前數十的文字被你當成空氣
: 無意義的理由十分牽強...
: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 無論多「重視」他人的文章,仍不能全文「僅」引述他人銘言;
: : 您於 WomenTalk 看板已有多篇文章引述他人銘言/沿用標題回文,
: : 過往皆有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
: : 故認為此次發文與特定文章「同標題」「同內容」又不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屬故意違
: 規
: : 本案裁定不予改判。(處分正式公告請見#1PRHu2Tx (WomenTalk))
: : 使用者如仍不服上述說明,可逕至組務申訴。
: : DenTisGir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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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kinoyui (101.14.51.81), 07/20/2017 0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