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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標題: Re: 版主好 關於退回文章 時間: Tue Jul 18 13:04:33 2017 引述的定義 回文 or 轉錄 這篇乃直接發文的 你可以指責內文完全一樣 但必須當一般文章審核 畢竟我沒有透過 回文or轉錄 這狀況下 唯有liveforhappy透過版規8向我提出檢舉 talesr板友沒有資格 您也沒有 版規很清楚寫 版規8 限本人檢舉 既無 轉錄 / 回文 的前提 您就不應該預設"引述他人名言"的模式出發,進而用 "版規九或板規二"視為無意義 這根本上就錯了 這代表您越權去主動判定版規8 之後的判決皆是毒樹果 引述他人名言 = 無意義 這句話您難道不覺得矛盾? 有時候要強調一個精神 都是直接引述名言 短而有力 這篇是取其幽默搏君一笑 無論是動機 還是內文 (近乎百字) 都不可能無意義 您先入為主的自行判定"引述他人文章"違反版規8再先 再用不合理的出發點 佐 板規二中 板主判定 "無意義" 之判決 "引述他人名言"為無意義 從頭到尾都充滿破綻 無法接受擅自越權用版規8認定我引述/抄襲他人文章 以及 眼前數十的文字被你當成空氣 無意義的理由十分牽強...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無論多「重視」他人的文章,仍不能全文「僅」引述他人銘言; : 您於 WomenTalk 看板已有多篇文章引述他人銘言/沿用標題回文, : 過往皆有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 : 故認為此次發文與特定文章「同標題」「同內容」又不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屬故意違 : 本案裁定不予改判。(處分正式公告請見#1PRHu2Tx (WomenTalk)) : 使用者如仍不服上述說明,可逕至組務申訴。 : DenTisGirl : ※ 本信寄發後將同步轉寄被處分文章給被處分人。 :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 不合理! : : 本人重現這篇文章是取其帶有幽默性質的內文取向 搏君一笑 再者 該篇文是一年前 ,? : : 非有自身板友推文提及,您根本也無從得知這篇,因此非常不合理! : : 還請撤銷判決 : : 謝謝 : : makinoyui : : 。 : : ; : : 文? :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 無法接受您 "無意義"的理由 : : 內文那麼長 = 沒有繁體字 : : 明顯荒謬 : : 我說過 : : 這篇除非原作者檢舉 : : 否則沒有理由與權利當成他人文章 : : 應該用一般閒聊文等閒視之 : : 我沒轉錄 : : 此篇不需要所謂額外心得 : : 你這等做法 : : 無疑太過鴨霸 : : 。 : : ; : : 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46.2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kinoyui (101.14.51.81), 07/20/2017 0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