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標題: Re: 版主好 關於退回文章
時間: Tue Jul 18 13:04:33 2017
引述的定義
回文 or 轉錄
這篇乃直接發文的
你可以指責內文完全一樣
但必須當一般文章審核
畢竟我沒有透過 回文or轉錄
這狀況下
唯有liveforhappy透過版規8向我提出檢舉
talesr板友沒有資格
您也沒有
版規很清楚寫 版規8 限本人檢舉
既無 轉錄 / 回文 的前提
您就不應該預設"引述他人名言"的模式出發,進而用 "版規九或板規二"視為無意義
這根本上就錯了
這代表您越權去主動判定版規8
之後的判決皆是毒樹果
引述他人名言 = 無意義 這句話您難道不覺得矛盾?
有時候要強調一個精神
都是直接引述名言
短而有力
這篇是取其幽默搏君一笑
無論是動機
還是內文 (近乎百字)
都不可能無意義
您先入為主的自行判定"引述他人文章"違反版規8再先
再用不合理的出發點 佐 板規二中 板主判定 "無意義" 之判決 "引述他人名言"為無意義
從頭到尾都充滿破綻
無法接受擅自越權用版規8認定我引述/抄襲他人文章
以及
眼前數十的文字被你當成空氣
無意義的理由十分牽強...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無論多「重視」他人的文章,仍不能全文「僅」引述他人銘言;
: 您於 WomenTalk 看板已有多篇文章引述他人銘言/沿用標題回文,
: 過往皆有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
: 故認為此次發文與特定文章「同標題」「同內容」又不補足個人撰寫之文字,屬故意違
規
: 本案裁定不予改判。(處分正式公告請見#1PRHu2Tx (WomenTalk))
: 使用者如仍不服上述說明,可逕至組務申訴。
: DenTisGirl
: ※ 本信寄發後將同步轉寄被處分文章給被處分人。
: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 不合理!
: : 本人重現這篇文章是取其帶有幽默性質的內文取向 搏君一笑 再者 該篇文是一年前
,?
: : 非有自身板友推文提及,您根本也無從得知這篇,因此非常不合理!
: : 還請撤銷判決
: : 謝謝
: : makinoyui
: : 。
: : ;
: : 文?
: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 無法接受您 "無意義"的理由
: : 內文那麼長 = 沒有繁體字
: : 明顯荒謬
: : 我說過
: : 這篇除非原作者檢舉
: : 否則沒有理由與權利當成他人文章
: : 應該用一般閒聊文等閒視之
: : 我沒轉錄
: : 此篇不需要所謂額外心得
: : 你這等做法
: : 無疑太過鴨霸
: : 。
: : ;
: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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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kinoyui (101.14.51.81), 07/20/2017 0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