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標題: Re: 版主好 關於退回文章
時間: Tue Jul 18 02:21:45 2017
無法接受您 "無意義"的理由
內文那麼長 = 沒有繁體字
明顯荒謬
我說過
這篇除非原作者檢舉
否則沒有理由與權利當成他人文章
應該用一般閒聊文等閒視之
我沒轉錄
此篇不需要所謂額外心得
你這等做法
無疑太過鴨霸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退文判決書中應有說明,系統這邊也有資料:
: ※ Deleted by: DenTisGirl (223.141.125.238) 07/17/2017 22:31:08
: ※ BadPost Reason: 違反板規2.發文需滿至少20字繁體字
: 2. 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發文需滿至少20字繁體字(無意義湊字數不算在其中)
。
: → 違規被刪、自刪均算。無意義部分由板主認定為主。,
: 違反上述「字數不滿20字繁體字規定」規定,視為故意違規直接水桶三個月併退文
;
: 違反上述「每人每日限發三篇文章」規定,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水桶三個月併退
文?
: 「複製他人文章」或「引述他人銘言」屬無意義湊字數。
: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 您好
: : 那我更加難以理解了
: : 既然沒有違反版規九
: : 何來未滿20字?
: : 版規八抄襲需由liveforhappy親自檢舉
: : 請問您何來權利擅專?
: : 若不違反版規八
: : 本人此篇閒聊文何來沒滿20字?
: : 何須要有心得的理由?
: : 您能給我個說明嗎?
: : 您這樣擅權退本人文章
: : 造成我無法在他板發文
: : 已造成本人困擾
: : 還請儘速協助撤銷退文謝謝您
: : makinoy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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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kinoyui (101.14.51.81), 07/20/2017 03: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