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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hateonas 檢舉對象:lote1552611 看板名稱:mentalk 訴求內容:判決 a000000000 為第二次累犯 檢舉事由: 1 本人看到 lote1552611 板主 10/29 執行 組務 判決 水桶 a000000000 水桶一天 ┌─────────────────────────────────────┐ │ 文章代碼(AID): #1MCLmIlu (MenTalk) [ptt.cc] [公告] 水桶a00000000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46075410.A.BF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2 Ptt幣 │ └─────────────────────────────────────┘ > 75 =2010/29 lote1552611 □ [公告] 水桶a000000000 2 認為a000000000 為第三次累犯 應該水桶五天 所以寄信溝通 3 板主認為 前兩個是暫時的板規 第三次才是經投票確定的出來的 所以不能混在一起計算 4 本人認為 應該混在一起計算 都是違反引起紛爭板規 5 溝通完成 板主請我申訴 請小組長判決 附件 1 板主公告文 2 溝通信件1 3 溝通信件2 4 溝通信件3 5 溝通信件4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90.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6339690.A.2E6.html
obov: 好好笑喔 你要拿清朝的劍去斬明朝的官阿? 11/02 13:22
obov: 要不要拿中華民國刑法去把出草的古原住民抓出來鞭屍? 11/02 13:23
hateOnas: 你不覺得 我是拿雍正的劍斬康熙的官嗎... 11/06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