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mong62 (毛怪)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不服未依板規劣退水桶之判決
時間Sat Feb 22 17:13:04 2014
※ [本文轉錄自 chimong62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標題: Re: 不服未依板規劣退水桶之判決
時間: Fri Feb 21 22:54:20 2014
這是三個版主和議的吧
所以我認為你應該群組信來
不過 我就我的部分回你吧
我認為公告中 發那一句話 非常不妥 但考量到 被告了 所以板主氣憤情有可原
給予警告一次 希望你能體諒
其餘部分為小組長權責
辛苦你了 以上 不服請逕行上訴
※ 引述《chimong62 (毛怪)》之銘言: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96150 m38 2/21 talk520 □ [公告] 水桶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文章代碼(AID): #1J1p3HyJ
: 板主妳好
: 其餘2位板主均認為未達標準
: 只有妳認為須警告一次
: 我認為違反板規七須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非
: 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 。
: 其因係板主仍須受到板規規範
: 若板主違反板規自當與非板主的版友違反板規 受相同之處分方符平等原則
: 若非板主而有違反板規七之情形之法律效果為 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 若因係為板主而違反板規七之法律效果僅受到警告一次,其還能於受處分後管理看板
: 對不具板主身分之板友並不平等
: 因此 相同事物做出不同之處理有違平等原則
: 故還請板主審思
: 希望能改判劣退且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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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貴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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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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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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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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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himong62 (103.246.209.156), 時間: 02/22/2014 17:13:04
推 talk520:多慮了,我沒氣憤。我只有笑笑的想,這是我打過最小的案子 02/22 18:11
→ talk520:但我也尊重您的想法與看法。 02/22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