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xrocist 信箱]
作者: exrocist (法大師)
標題: Re: 劣文退回(鬧版)Re: R: [爆卦] 太惡劣了~在捷運上欺負老人
時間: Tue Jun 14 11:35:51 2011
我寫了一堆 你完全無視啊
那我現在可以去組務板申訴你了罷?
還是怎樣?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依照emma之亂處理往例
: 附加三個月水桶
: 都劣退了
: ※ 引述《exrocist (法大師)》之銘言:
: : 我被你劣退了要怎麼檢舉?
: : #1DzZ9LrM 英文版
: : #1DzZDNto 白話文版
: : 文章明明都還在
: : 這只是列証據給你看而已 不是要你劣退他們
: : 而是彰顯出 你的公告根本就不清不楚
: : 人家英文、中文版本都還在
: : 我根本不知道這樣也屬於劣退範圍之內....
: : 你所謂的「往例」 根本是個模糊的概念
: : 以前的板主大多刪除文章罷了 你的往例是誰的往例
: : 我根本不知道有甚麼往例
: : 你應該公告清楚 如果我犯了 你劣退我 我也沒話說
: : 但是你公告禁止問卦 又加上英文與白話文都在... 也沒被刪除
: : 我根本不知道這屬於禁止之列
: : 劣退是一件大事
: : 會造成鄉民在各大板上都不能發言
: : 你沒有公告清楚 說「關於此事件完全不准討論」
: : 只說「往例」...誰的往例?如何稱為往例?這樣對嗎?
: : 我看到的往例 卻是英文與白話文版
: : 而我文言文就被劣退?
: : 出刀亂砍這樣不對罷?
: : 希望你把劣退處分撤銷...
: : 浸水桶也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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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侯欲反邪?」「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邪?」
「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你不愛我了?」「我拍的是我八歲小表妹照片!哪不愛妳?」
「你就算現在不出軌,十年後也會出軌的!」
史記的智慧,愛與入人於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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