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cxzdsa (cxzds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6:14:31 2010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哪裡違反?
: : 你是說我op檢舉文?
: : 標題不一樣,內容類似也行?
: : 你回覆說要看完所有文章才能檢舉
: : 請問是列在哪條版規中?
: 無規定
: 只是建議
: 以防誤觸板規
: : 我只是個普通鄉民,又不是版主
: : 為何要看完全部文章才能發文檢舉?
: : 再說,就算是你們幾位版主,也沒有全部文章都看呀
: : 都留一堆不處理
請問可以回答我其他疑問嗎?
你這樣我很難心服
因為我op了一篇檢舉文
且在我樓上有一篇
內容類似,但是標題完全無關之檢舉文
一個標題是文章,另外一個是推文
決定性的差異唷
並沒有紅色顯示出來
我這樣算濫用?
你們也沒有每篇都看
就算是像你說得這樣
會不會有你們看到標題直接去看文章
然後s起來?
我這叫濫用?
那位標題錯誤的,才是濫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