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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cxzdsa (cxzds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6:14:31 2010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哪裡違反? : : 你是說我op檢舉文? : : 標題不一樣,內容類似也行? : : 你回覆說要看完所有文章才能檢舉 : : 請問是列在哪條版規中? : 無規定 : 只是建議 : 以防誤觸板規 : : 我只是個普通鄉民,又不是版主 : : 為何要看完全部文章才能發文檢舉? : : 再說,就算是你們幾位版主,也沒有全部文章都看呀 : : 都留一堆不處理 請問可以回答我其他疑問嗎? 你這樣我很難心服 因為我op了一篇檢舉文 且在我樓上有一篇 內容類似,但是標題完全無關之檢舉文 一個標題是文章,另外一個是推文 決定性的差異唷 並沒有紅色顯示出來 我這樣算濫用? 你們也沒有每篇都看 就算是像你說得這樣 會不會有你們看到標題直接去看文章 然後s起來? 我這叫濫用? 那位標題錯誤的,才是濫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