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DDRMIX (LIND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6:02:39 2010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檢舉板並無對發文選項強制規定
: : 格式不要差太多的
: : 我們都會盡量處理
: 所以?
: 要檢舉需要看完檢舉版全部文章?
是的
: 以防有標題錯誤/格式錯誤之重複文章?
: 還有,你沒回答到我問題唷
: 你發現兩篇一樣的東西
: 一篇是有問題的,一篇是沒問題的
那篇檢舉格式並無違反板規
不用刪除也不用劣退
: 你卻劣退沒問題的文章?
你的文章已違反板規
: 放任格式錯誤之文章?
: 照你說法,標題可以亂發?
: [違規],[違法]?
: 什麼叫做"差太多"?
: 不一樣不就是格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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