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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cxzdsa (cxzds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5:43:26 2010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幹麼劣我? : : 這篇有問題嗎? : 上一篇已經有人檢舉了 : 在短時間內不得重覆檢舉 : 板規有講喔 我看到了 他的標題是文章 我要檢舉的是推文 這樣你也可以劣我? 兩篇根本不一樣唷 我檢舉推文,他檢舉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