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cxzdsa (cxzds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5:56:57 2010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我是沒看內文啦
: : 我發文之後
: : 沒看到有人標題跟我一樣
: : (一樣的話會是紅色)
: : 我就放過去了
: : 有標準格式在
: : 如果有重複到,那一定會有紅色文章出來
: : 那他格式不對,你沒刪他
: : 我格式對,你反而來劣我?
: 檢舉板並無對發文選項強制規定
: 格式不要差太多的
: 我們都會盡量處理
所以?
要檢舉需要看完檢舉版全部文章?
以防有標題錯誤/格式錯誤之重複文章?
還有,你沒回答到我問題唷
你發現兩篇一樣的東西
一篇是有問題的,一篇是沒問題的
你卻劣退沒問題的文章?
放任格式錯誤之文章?
照你說法,標題可以亂發?
[違規],[違法]?
什麼叫做"差太多"?
不一樣不就是格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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