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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DDRMIX (LIND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5:52:47 2010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我是沒看內文啦 : 我發文之後 : 沒看到有人標題跟我一樣 : (一樣的話會是紅色) : 我就放過去了 : 有標準格式在 : 如果有重複到,那一定會有紅色文章出來 : 那他格式不對,你沒刪他 : 我格式對,你反而來劣我? 檢舉板並無對發文選項強制規定 格式不要差太多的 我們都會盡量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7.1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