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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xzdsa 信箱] 作者: cxzdsa (cxzdsa)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勿短時間內重覆檢舉未標記文章)[推文] 本版18411 時間: Sat Mar 20 16:06:24 2010 ※ 引述《DDRMIX (LINDA)》之銘言: :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 所以? : : 要檢舉需要看完檢舉版全部文章? : 是的 : : 以防有標題錯誤/格式錯誤之重複文章? : : 還有,你沒回答到我問題唷 : : 你發現兩篇一樣的東西 : : 一篇是有問題的,一篇是沒問題的 : 那篇檢舉格式並無違反板規 : 不用刪除也不用劣退 : : 你卻劣退沒問題的文章? : 你的文章已違反板規 : : 放任格式錯誤之文章? : : 照你說法,標題可以亂發? : : [違規],[違法]? : : 什麼叫做"差太多"? : : 不一樣不就是格式錯誤? 哪裡違反? 你是說我op檢舉文? 標題不一樣,內容類似也行? 你回覆說要看完所有文章才能檢舉 請問是列在哪條版規中? 我只是個普通鄉民,又不是版主 為何要看完全部文章才能發文檢舉? 再說,就算是你們幾位版主,也沒有全部文章都看呀 都留一堆不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9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