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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你好 你在那篇文章中是陳明180天水桶換取一劣文似乎不合理 而我的問題是 1.因系統設定問題不能設劣文而改以7天水桶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為什不是修改系統設定 2.僅"7"天代替是否符合公平原則 組長你說180天不合理 但卻也沒說7天合理 不一定一定需180天 那30天組長你認為合理嗎 如一切不干涉版主的處分 那如果版主僅設2天組長你也遵守嗎 面對這種版主處分有公平性的疑義 組長應該明確解釋之吧 至於要求取消劣文 或是惡不惡意違規 那應該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吧 畢竟那是"先劣文再取消" 跟"處罰是否過重" 而不是這種"替代方式"有無違反"平等""公平性"的問題吧 請組長就法理解釋之 ※ 引述《galoopilya (take me away)》之銘言: : 我已經回覆過劣文用水桶替代的相關問題, : 所以請爬文,不再作類似回應。 : 不過這個事件已另外一個角度想, : 當初板主是轉錄錯看板,情有可原, : 反觀板友如果一時轉錯,結果來不及刪就被設劣文, : 不也可以向板主求情,請求幫忙取消劣文? : 站上已經有很多例子,也是板友向板主說明之後,由板主申請取消劣文。 : 如果今天版主是惡意違規,那再來討論7天水桶合不合理吧。 : ※ 引述《lies (捲心酥)》之銘言: : : 請教組長2個問題 : : 1.因系統設定無法給予劣文而改用7天水桶代替 : : 此一權利是否為身分為版主之特權 : : 若否 : : 一般人可否享有同樣權利 : : 2.改以7天水桶之前例是何人所開 : : 僅7天水桶換取一篇劣文是否處罰相當 : : 180天才能消除一篇的劣文是否僅7天水桶就可代替 : : 請組長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41.152 ※ 編輯: lies 來自: 218.170.41.152 (04/01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