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oho:科科 04/04 14:25
※ 引述《lies (捲心酥)》之銘言:
: 組長你好
: 你在那篇文章中是陳明180天水桶換取一劣文似乎不合理
: 而我的問題是
: 1.因系統設定問題不能設劣文而改以7天水桶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 為什不是修改系統設定
: 2.僅"7"天代替是否符合公平原則
: 組長你說180天不合理
: 但卻也沒說7天合理
: 不一定一定需180天
: 那30天組長你認為合理嗎
: 如一切不干涉版主的處分
: 那如果版主僅設2天組長你也遵守嗎
: 面對這種版主處分有公平性的疑義
: 組長應該明確解釋之吧
: 至於要求取消劣文
: 或是惡不惡意違規
: 那應該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吧
: 畢竟那是"先劣文再取消"
: 跟"處罰是否過重"
: 而不是這種"替代方式"有無違反"平等""公平性"的問題吧
: 請組長就法理解釋之
: ※ 引述《galoopilya (take me away)》之銘言:
: : 我已經回覆過劣文用水桶替代的相關問題,
: : 所以請爬文,不再作類似回應。
: : 不過這個事件已另外一個角度想,
: : 當初板主是轉錄錯看板,情有可原,
: : 反觀板友如果一時轉錯,結果來不及刪就被設劣文,
: : 不也可以向板主求情,請求幫忙取消劣文?
: : 站上已經有很多例子,也是板友向板主說明之後,由板主申請取消劣文。
: : 如果今天版主是惡意違規,那再來討論7天水桶合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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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38.81
※ 編輯: galoopilya 來自: 220.133.138.81 (04/01 02:27)
站規與組規並無對這方面有任何規定,
所以這方面的問題由板主自行決議,
帳號部已經明確表示並無加設劣文的業務。
水桶帶來的後果就是在設定期限內無發在板上有任何言論發表,
但是劣文卻只有一小時內無法在站上發言,
相較起來,七天已經很多了。
同時,PTT站上還未出現1篇劣文就不能發文的看板,大多是以2篇甚至更多,
而站上其他功能也沒有因為劣文一篇就不能使用,
如果注意自身的發文用語,我相信很難被設到劣文。
公平與否,我認為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