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rod (是球迷就該high)
站內L_TalkandCha
標題Re: R: [申訴] Gossiping版主 facts 不當處分
時間Tue Mar 6 21:39:57 2007
感謝組長回應,
想請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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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已回應解釋情形為轉錄時失誤,已自行處分,
且版主無法設定自己的文章為劣文,同一版內之版主亦同,
版主及時刪除該文並自行增加水桶時間,及時做出補正,
且觀察版主管版紀錄,以及平日發言,
認定版主並非明知故犯,故敝人不會再追究責任。
唯請版主日後注意PTT指令功能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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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上面S版友申訴T版主簽名檔問題及處理來看,
只要刪除該文就不須負任何責任,
所以T版主只要在發現該文轉載看版錯誤之後,刪除該文,
就不需負任何責任,但是T版主並未如此,而是浸自己水桶。
另外,組長您並未回答我申訴T版主執法有雙重標準的部分,
為何T版主對有爭議性文章只做刪文卻沒有列為政治文且給予劣文,
事後才以一句「已刪除,無法劣文」帶過?
因此,針對T版主與H版友發表政治性文章卻有不同的處置方式,
站在執法的一致性來看,
建議組長:
1.將之前所發表過政治文卻被劣文處置的版友,一律消除劣文,
並多加7天水桶,處置同T版主與H版友。
2.若仍覺得要劣文,則T版主與H版友的水桶應增加至180天。
因為依照消除劣文之申請規定,好像必須滿180天才能申請。
以示公平。
感謝組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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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198.12.198
→ Annrod:抱歉,標題複製錯誤XD 03/06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