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Haonan (銅鑼灣楂Fit人)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問題] 硬是要討論228
: 時間: Wed Feb 28 12:58:40 2007
:
: 請注意李敖會去引用228台灣人只死了858(死亡加失蹤)人,是根據
: 官方的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的資料
: http://www.228.org.tw/pay228_statistics_case.php
:
: 收件:至93年10月6日 總計收件 2756件
: 截至第110次董事會已審:2710件
: 成立2247件 死亡681件 失蹤177 羈押1389 不成立463件
: 審定補償金額:71億5仟9佰0拾萬元
: 審定受領人數:9286人
:
: 所以別再相信其他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 此一數據是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花了數年時間(從國民黨李登輝
: 時代就開始了)開放給228事件
: 受難者家屬登記收件的結果,整個登記收件的程序在民國93年10月6日截止.
:
: 而且只要收件的審查有過,228事件罹難者家屬就可得到600萬元補償金.
: 所以這是目前最具公信力的228事件罹難者統計數字.
:
:
:
:
: 再來我們再看228事件的經歷,按照官方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
: 最權威的說法,老實說國軍會有把一般人民當暴民的舉動不是沒有道理.
: 以下節錄官方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部份資料.
:
: http://www.228.org.tw/history228_brief.php?id=5
:
: 二月二十七日~二月二十八日
: 二月二十七日
:
: 台北市
: .........警趕到現場,以肇事禍首為名逮捕民眾。群眾擁向警察局,要求逮
: 捕兇犯,警察局一昧敷衍。群眾不滿,即搜索警局,但找不到兇犯,乃再擁入憲兵隊要求
: 搜查兇犯,憲兵隊亦不理。於是包圍憲兵隊及警察局,至天亮仍不肯離開。...........
:
: ==============================分隔線========================================\
=====
:
: 請注意,憤怒群眾不但包圍警局,還「搜索」警局.
: 這即使在現在已經構成警察可對群眾開槍鎮壓的要件了.
:
: ============================================================================\
====
:
: 二月二十八日
:
: 台北市
: 群眾結隊前往專賣總局要求懲兇。路經警察局派出所糷f,警察鳴槍示威,群眾憤\
而毆
: 打該警員並搗毀該派出所器具。群眾擁至專賣分局,搬出並N毀該分局內的器物。接著\
再奔
: 至專賣總局,專賣總局則已佈滿憲警,並向群眾鳴槍。
: 下午一時許,四千多名市民前往長官公署請願,隊伍將到達之時,長官公署樓上機槍
: 突然向外掃射,當場三人死亡、三人受傷,另有六名請願市民被憲警逮捕。
: 市民在新公園(現改為二二八公園)開群眾大會(下午二時許),同時佔領公園內的台灣
: 廣播電台,向全台灣廣播事件經過。..............................................
: ==================================分隔線====================================\
=====
:
: 請注意,群眾攻擊警員,砸毀警局.已經構成了警察開槍還擊的條件.
: 老實說警察開槍不為過.
: 群眾不但攻擊警局還佔領廣播電台!!!
:
: 至於後來全台暴民以武力攻佔縣市政府,攻擊軍隊攻占機場等機關設施,
: 造成陳儀宣布戒嚴,我就不詳述了.有興趣自己去看.
:
: 最後我要說的是,依照國際法與日內瓦公約.
: 對於游擊隊與間諜是可以不經審判就地處決的.
: 所以,以228事件當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因全省暴亂無法掌控的情況下.
:
: 國軍來台把一般群眾當敵人是正常狀態,以當時情勢國軍可以合理懷疑有游擊隊,
: 共黨間諜潛伏在台.
:
: 至於有暴民直接對國軍警察開火的,那更是死的沒話說.
:
: 綜合以上228事件要說是屠殺真的是扭曲事實的說法.
: 國民政府不得民心,貪污腐化,不代表暴民可以武力攻佔政府對警察軍人開火.
: 國民政府鎮壓228的起義是符合國際法的行為.
=======================================================
這篇文章被噓到XX 難道他的內容不具有「引戰」的意圖?
如果照T版主的「浸水桶並劣文」的邏輯,這篇文章所提到的內容,
難道不也是和「許多攻擊民進黨的政治文如出一轍」嗎?!
為何該篇文章只是刪除卻沒有被視為「政治文」?!
後來,有版友提出質疑,T版主的回應如下:
=============================================
※ 引述《goetz (雖九死其猶未悔)》之銘言:
: Haonan早上連發三篇228的文,每篇都被噓到XX,結果連半個水桶都沒有,
: 剛剛某位網友只不過發個紀念228就被水桶三十天,板務的處理會不會
: 太不公正了????
我剛剛才回來,看過他的文章了,結果裡面沒內文,你要我給他什麼處罰?
光看標題嗎?
如果有人有留檔,麻煩寄到我信箱,我會一視同仁的處理。
============================================
一個發三篇文,而且被噓到XX的版友(上述的內文就是其中一篇),
內文那麼長,在T版主眼中竟然變成「裡面沒內文」?
後來由於眾多版友指證歷歷,
因此T版主也只好給該版友「水桶」,
不過還是沒設「劣文」,原因是「該文已刪除,無法給予劣文處理。」
可以只憑政治立場不同,行事卻偏頗至如此?!
若說該文並非T版主所刪,那麼,同樣內容具爭議,一個版主只是刪文處理,
另一個版主卻視為政治文並劣文,
二個版主的處理態度截然不同,
是否表示該議題本來就難以認定其標準,
冒然視228相關之討論文章為「政治文」真有其客觀與公正性可言嗎?
由於一般人並無法看見文章是誰刪除,所以也只能請組長明察了。
另一篇則是討論中正紀念堂拆除問題,
T版主提到:
===========================================
中正紀念堂拆除外牆之新聞涉及對政治人物之評價,但討論串發起版友一開始即言明
純粹討論拆除圍牆對於整體建物之影響,後續相關討論也依舊繞著圍牆該拆與否及對
於整體建築之影響,所以並未刪文及禁止。
=========================================
該串討論文章也是存在至少一天以上,明明下面的推文都已經戰起來了,
根據T版主的標準「引戰」意圖明顯,
且「中正紀念堂圍牆拆除議題」早就和「許多攻擊民進黨的政治文如出一轍」
但版主卻對該串討論文並未視為政治文,且未做任何處理。
還說「發起版友一開始即言明純粹討論拆除圍牆對於整體建物之影響」所以並未處理。
若說他的執法標準真的是如此,
那請組長可以去看「硬是要談228」該串討論文章,
明明發起的作者也不是談228事件,而是討論香煙,
後面也有一些相關討論依舊繞著香煙話題
不過版主還是在該話題出來沒多久之後,全部砍光光,
且在我後面發文的,一律視為政治文。
執法態度很明顯是依照自己的政治立場不同而有雙重標準。
請組長明察處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12.198
※ 編輯: Annrod 來自: 60.198.12.198 (03/05 23:34)
老實說,原本不太想提這件事的,想說自己的事不要牽拖到別人身上。
所以才申訴自己的部分。
不過T版主既然提出來,那就一起來討論吧。
當初「硬是要談228」這串討論文發表時,大概版主當時不在現場,
所以沒即時處理,因此該討論串還存在一段時間。
我也在那時開始po文章,
由於文章內容不少,也po了有一段時間,
等po完出來之後,發現該討論串已經全數被刪除(而且沒有人被水桶)
當時想說因為自己po了有一段時間,而且版主只是刪除文章,
大不了自己的文章被刪而已,至少還能讓一些看到的人了解一下真實的歷史。
所以就放著。
結果沒多久,就發現自己的文章除了被刪除,還被列為「政治文」並劣文。
而且我以下的二位版友也被列為「政治文」並劣文。
(其中第二位由於申訴,版主有解他的水桶)
若說這個討論串中,
只有我的文章裡面幾段「發亮的字體」和「許多攻擊國民黨的政治文如出一轍」
具有「引戰」意圖因此判為政治文
那我無話可說,
不過組長請看下面這篇同是討論串中的一篇文章(也就是T版主提到的該文)
內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