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引述《shancko (雅典等等我)》之銘言:
: 法律正常邏輯裡面
: 的確 已被訴者無罪為優先前提
: 並與已其他佐證來證明有罪
: 本案裡面
: 的確 我是以你無罪為前提判決
: 然後根據總總佐證 來斷定您與他有私人恩怨的關係
: 相關佐證如下
: 1.如果正如您所說 與他無私人恩怨
: 為何PTT其他人不找 要只針對您 這部份您尚未解釋
: 且 就是因為PTT本來就有很多ID 他也無法事先預知您會推文
: 然而您還是推文了
: 這樣你單方面說沒有私人恩怨來為自己辯護 明顯說不過去
: 畢竟 沒人逼你推文 也沒人強迫您推文
: 更沒人盜您帳號 來害你推文水桶不是嗎??
: 2.如果 您與他沒有恩怨
: 他也不會還刻意來申訴您的推文
: 我說過 這個處分 除了發文前的警告外
: 也還需要 申訴 我才會受理
: 你與他的其他私人恩怨我本來就管不著
: 我只管 他不希望您推文
: 您也還是推文了 並造成發文者的不滿
: 並且來申訴 證據卻在 (原文存於本版精華區 Z-19-1-11-1)
: 又何來無證據之說詞??
: 根據上述兩者證據 明顯證明您與他並非無私人恩怨
: 而其他的恩怨 也跟本案無關
: 是妳們自己要解決的
: 不是我可以幫妳們解決的
: 是不是還請您主動與對方協商 再來解除水桶為先??
: 比較妥當??
板主先生
您仍然沒有了解何謂"無罪"前提,以及舉證的責任
舉證是"告訴人"的"義務",不是我也不是你
您必須根據對方提出的證據來裁判我與對方事前有恩怨,
而且我在對方警告過後,仍執意將私人恩怨帶入推文之中
請問他舉出了"何項"證據證明我們有恩怨?
我當然不會否認在他講明不希望我推文後,我仍然推了文的這件事實
但他不希望我推文這件事根本不能證明"我跟他有私人恩怨"
而且我已陳述過本人是對於類似的文章"皆"給予相同推文
並不是只針對"他一人"所進行所謂有恩怨下的報復
因此根本沒有違反版規7-7,兩者的狀況明顯是有出入的
您一再請我主動聯絡對方,事實上我已嘗試,但對方置之不理
在此情形下,別說要我證明自己跟他無恩怨
就算要我證明我跟他有恩怨我都辦不到
難道版主您可以說就因為他不理我,所以證明我們有恩怨?
上述的邏輯如果正確,若我寄出100封信給100名隨機取出的使用者
難道沒回我信的人就證明跟我有恩怨?
現在的情況是,我可能在無意之中推文得罪了他
所以是他對我心生怨懟,他"主觀"上對我的歧視,我根本無由得知對方對我的反感
而不是我將恩怨帶入推文之中,然後使得兩人的恩怨嚴重到干擾了看板
板主先生現在正助長了對方"將自由無線上綱"的幼稚行為
: 如前面所述
: 相關證據確實
: 並非沒有確實證據
: 本版版規規定如此
: 本版發文者也有權利要求特定ID 是不得參予發文文章的討論
: 板上多數人都有這種認知 如果是你自己單方面不遵守本版的規定
: 大可以 前往其他版面發文
: 如果需要於本版發文
: 也請遵守本版的規定為是~~
我想再強調一次
板主您搞錯了"舉證"的責任何在,對方根本無法提出我們有恩怨的證據
"我推了他不准我推的文"根本完全無法證明"我們有恩怨"
而是板主主觀進行了推論,如此根本就是錯誤的邏輯
"大可以前往其他版面發文",這種情緒性的文字
是一個身為版主應該說出的字眼嗎?
板主口口聲聲自己"只是"個小小的管理者
實則老大心態,無法接納外界的聲音
: 我說白話點
: 人家不想跟你吵架 你硬要推文去找人家吵
: 人家只好請版主處理
: 這樣不對嗎??
我哪裡去找人吵架了
請問"作夢比較快呦"是吵架的話語嗎?
: 因為 我已經證明你卻與他有私人恩怨了
: 如果你無法提出更進一步的證據的話
: 我只能根據現有的證據 來證明 你與他是有糾紛
: 且他因為與你的恩怨 故不希望因為您的推文
: 來造成版面失序 文章失焦
板主先生,看來您自己無意中表露出對於"舉證"責任之誤解
要證明我們兩人有私人恩怨是"對方"的責任
不是我,也不是您
一句話本來就可以有兩面的解讀
我推了這麼多同樣的東西,但為什麼只有他檢舉我?
您可以解釋成
1.就因為這樣,才證明"他"跟我有恩怨
但是不是也可以解釋成
2.這句推文根本不是挑釁或具有針對性,而只是對方反應過度
: 你講的很明白
: 也證明您並沒有看版規
: 本版版規3-3規定的很清楚
: 徵異性聊天室可以允許的範圍
: 所以根本就不用您的檢舉
: 也沒有什麼好檢舉的
: 更何況 檢舉可以用站內信或是水球
: 你都懂的用水球來對於自己的水桶抗辯
: 不懂的用水球來檢舉?
上面這段您誤會我的文章了,我並沒有說他不能徵
: 造成人家對你不滿並帶有恩怨
: 這也證明了 並非如您前面所說的
: 兩人並無恩怨的說詞
: 也只是你單方面的自以為是而已
我的確無法證明他對我是不是有怨懟
因為那根本是他"主觀上"對我產生的怨恨,"主觀認定"這種事根本就是每天都會變
那是否以後每個人推文前要先看看發文者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wanted板又不是聊天板
用自己心情不好為由來檢舉推文者,這才是幼稚的行為
自從民國八十六年大四開始使用PTT至今
自認為在網路上是個守規矩的使用者,從無故意擾亂看板或其他使用者
我當然知道身為板主有許多無奈,同時那也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因此,前述那些言語實非針對板主先生個人而來,
而是認為如此處置實不合一般"判決之邏輯推理"
更會助長對方"將自由無線上綱"的幼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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