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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看了一下組務板規  第十條:[抗辯]   板主回應後,板友若仍不服,可予以抗辯,板主亦可答辯,   唯小組長判決後,需停止無謂之爭辯。若再繼續針對原案件   爭論不休,將給予刪除或劣退處分。 這篇水桶申訴已經在hatako任內結案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03.113
DreamYeh:我想我問一下前小組長對於此案的處理方式好了 03/26 16:32
mysheros:hatako只有受理 但並沒有作判決 03/26 17:01
DreamYeh:ok 那我繼續審理此案件.. 03/26 17:21
mysheros:謝謝小組長 03/2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