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F71:.....先搞清楚著作權法的定義... 04/24 00:48
→ willyt:在原作者請求幫忙尋求解決的時候 04/24 00:49
→ willyt:他就已經宣告過,儘管是部份轉載,仍然是有問題的。 04/24 00:49
→ lF71:著作權法三到五條看過了嗎 04/24 00:49
→ willyt:謝謝你,我很熟悉。 04/24 00:49
推 Britishgirl:無聊 如果 寫到站史版的話是可以引用的 04/24 00:50
→ lF71:你用著作權法來檔等於是拿大砲打小鳥... 04/24 00:50
→ lF71:我是不知道你所謂的「文章」到底有沒有著作權的保障... 04/24 00:52
→ willyt:只要是創作都應該受到保障。 04/24 00:55
推 lF71:胡扯... 04/24 00:56
→ lF71:那你肯定不懂 04/24 00:56
→ willyt:科科,是吼。 04/24 00:56
推 cap0111:大砲打小鳥...這表示著作權法的確是壓的過啊 04/24 00:56
→ willyt:照你這樣講 creative common 就不用玩了 04/24 00:57
→ willyt:趕快請他們把網頁撤一撤,還比較節能減碳一點 04/24 00:57
推 Britishgirl:ptt 好像是學術機構? 04/24 01:01
→ willyt:ptt早就不隸屬台大網域。 04/24 01:01
→ Britishgirl:批踢踢 (Ptt) 是以學術性質為目的 ..(以下省略三千字) 04/24 01:02
→ willyt:但是他們早就已經不屬於台大。 04/24 01:02
→ willyt:他們的學術性質只限於 data mining 了。 04/24 01:03
→ willyt:而不代表每篇貼上的文章都是以學術為目的 04/24 01:03
推 Britishgirl:我剛才tracert 怎麼好像還是台大網域 你講的正確嗎? 04/24 01:05
→ willyt:他們很久以前就被台大校方決議不能用有掛ntu.edu.tw的domai 04/24 01:07
→ willyt:而主機放哪跟他的用途,一點關係都沒有 04/24 01:08
→ willyt:只是他需要符合 TANET 公約而已 04/24 01:08
→ Britishgirl:好吧 我等者看這篇上到about_life 跟 sysop 04/24 01:10
→ willyt:※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04/24 01:10
→ willyt:這個 domain 很久以前就不能用了。 04/24 01:10
→ Britishgirl:ip-140-112-172-11.ntu.edu.tw [140.112.172.11] 04/24 01:10
→ willyt:主機放哪是一回事,不然你連看看上面那個連結 XD 04/24 01:11
→ Britishgirl:telnet ptt.cc telnet 140.112.172.11 04/24 01:12
推 maizard:唷 原來非擁有版權者 可以如此申訴 你代表版權擁有者? 04/24 01:12
推 lF71:你自己都說文章都有分學術不學術了.. 04/24 01:12
→ Britishgirl:※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你這篇好像是這樣 04/24 01:12
→ maizard:侵權也是你自己認定而已阿 你新警察 還是法官阿 04/24 01:13
→ willyt:版權擁有者主動跟 hightemper 聯繫希望尋求協助。 04/24 01:13
→ willyt:那請問八卦版是國研院群組嗎? 04/24 01:13
→ lF71:著作權法保障有學術的 你這篇所講的內容我看不出來有學術Y 04/24 01:13
→ willyt:我是說,該domain 在好幾年前就被停用了 -_- 04/24 01:13
→ lF71:再就若是每個創作都有其著作權 很好 納版主不應該砍文 04/24 01:13
→ lF71:因為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七跳 任何人不得任意侵害其著作權y 04/24 01:14
→ willyt:看得出來您亂解釋一通阿 XD 04/24 01:14
→ lF71:這樣版主還用完嗎 妳的前提就錯誤了 後面跟本不用看 04/24 01:14
推 maizard:這樣說轉貼新聞也算是侵權阿 你的論調整個胡扯 04/24 01:15
→ willyt:如果學術才能用,創用CC就不用玩了,就這樣。 04/24 01:15
→ lF71:重申一次 著作權法是保障有學術價值的文章 04/24 01:15
→ lF71:我是不知道創用CC是啥啦 可以說一下那是什麼東西嗎? 04/24 01:15
→ maizard:他在胡扯啦 別理他了 就是有人裝懂咩 04/24 01:16
→ lF71:再來若是妳不滿可以隨意轉貼CC上面的東西啊 04/24 01:16
→ willyt:呵呵,不會 google 唷 XD 04/24 01:16
→ lF71:呵呵不會GOOGLE著作權嗎.... 04/24 01:16
→ willyt:你根本就誤解了 04/24 01:17
→ BG666:高雄版主都很愛鬧來鬧去的 沒事找事做 04/24 01:17
→ lF71:單是你說創作都應該保障 這個前提就是錯誤了 04/24 01:18
推 maizard:依他的觀點 這樣就違反著作權 那"學術"論文一堆都違反了 04/24 01:18
→ lF71:造妳這樣講 沒有版主可以砍文 因為每篇文章都受到著作權保障 04/24 01:18
推 marquesas:學建築的不要再凹法律了 04/24 01:19
→ lF71:我現在就去高雄版發文 我看妳怎麼解釋 04/24 01:19
→ lF71:要不要? 04/24 01:19
→ maizard:你會被砍阿 1f大 你不知到海裡的動物他最喜歡嗎 04/24 01:19
→ lF71:w說創作都應該要保障啊 我的文章也是創作耶~ 04/24 01:20
推 changjack15:我比較想聽聽beef對於第3點的說法 04/24 01:23
推 maizard:基本上沒有違反第三點 謝謝 04/24 01:25
推 lisoukou:lF71 w會刻意把你的的文章劣退 04/24 01:55
→ lF71:我也知道...所以我不敢...哈 04/24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