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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汪替版主亂判決定我很不服 我在板上留 "作者: dreammoon30 (寧寧) 標題: 文章 時間: Thu Apr 30 02:53:01 2009 作者 yes6203 (阿清)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徵女生聊天 時間 Thu Apr 30 02:41:00 2009 ─────────────────────────────────────── 我不想要一堆宅男來我這推文 我看了就三金 可否請一些正妹姐姐丟水球給我 有丟有請永和唷 陪我聊天拜託 我會給msn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6.44 " 他就直接給我判水球 說用版規第三條 "邀請異性出遊" 但我意思是 "有丟有請永和唷" 誰丟 聊得來 就可約出來請吃永和(不限男女生) 我覺得很不合理 而且他硬是不承認錯 請幫我明察一下 大大 我很難過 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0.214
DreamYeh:結案於#1A13WXEj (L_TalkandCha) 05/08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