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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 有版友質疑本人為何提出罷免版主DDRMIX之舉 是否過當 以及檢舉文章內容太過冗長 不便閱讀 且 本人在各篇推太多文解釋 不如集中一篇解釋 所以 將本版第2547篇 重點整理過後 (一切詳細原始資料都在2547篇) 簡化成以下內容 方便各位閱讀 稗能使版友諸君對事情始末有所了解並公評之 newrocco(本人) VS. DDRMIX版主回應 1. 本人貼出自由時報有關李慶安事件 該版主以馬上以 文中"記者XXX特稿" 之新聞報導 有附上新聞連結 新聞 之"特稿"二字 給予劣文 並宣稱 分類為:焦點新聞 特稿=社論不等於新聞 所以予劣退處分 2. 本人立刻去信溝通 表明"版規"未有 該版主用他在網路上搜尋到的"特稿" 明確規定"特稿=社論" 且 該電子報 和"新聞"之定義來反駁 社論是放在另一個專屬分類 本人 並稱GossipPicket 有相同之判例 所張貼之文章何以等同社論? 3.本人向該版主提出 該版主執法標準不 該版主對此事並未有回應 一的情況 4.本人又去信質疑 既然你要實施你在網 該版主堅持他在網路上搜尋到的定義 路上搜索到的資訊 以它來當作版規來 且認定該文只是個人/記者所參雜個人意 處分版友 為何不先公告或者直接加入 見的文章 所以那不是新聞 不是新聞 版規中 且 本人質疑有誰在八卦版發文 又有關政治人物 所以劣退 前 會去GossipPicket爬文看判例 如此一來版規置底之作用何在? 未告之而罰 公理何在? 版友權益何在? 5.本人去信堅持那文章是新聞跟社論有所 該版主認為 他只認"特稿"二字 絕對有所不同 有特稿二字就無法判定為新聞 END (至此他就不回信了 溝通結束) ................................................. 本人對DDRMIX版主說法 所做的答辯: 1.形式上的(版規)抗辯: 一開始DDRMIX版主用 "特稿=社論" 為由 劣我文 但是我還是要再強調一遍 : 版規裡並沒有規定 "特稿"二字等同社論 版主也沒在板上公告要實施這個規定 至於GossipPicket 有相同之判例 那是要版主將它公佈在八卦板上 告之周知 而不是 版友發文前 就要去爬GossipPicket那幾千篇文 看看有沒有違反相同判例 如此一來 版規就不用置底了 版規也不需要存在了 版主可以直接去網路搜索定義 來執行版務判決了 2.實質上的抗辯(文章本身)抗辯: 版主又凹說 只要是"特稿" 該文章就參雜記者個人意見 請各位有識之士 去實質審查一下該文章 該文章通篇全部在陳述"李案"之"法律效果" 裡頭一點點記者的個人意見都沒有 也沒有任何批評 該版主通篇竟只看兩個字 未看文章 就逕行認定劣文? 3.對DDRMIX版主的質疑: 一.為何過往判決有標準不一的情況? 二.為何要實施這個規則 不公告版友? 而把它當成潛規則 自己在玩? 三.現在變成文章雖然不在社論裡 但是如果版主認定這個新聞是評論性質 就要劣退你 老實說 我不反對這樣做 你要主觀認定 沒關係 但是 你至少要公告出來讓大家知道 不要等劣退完人之後 才開始辦政治文投票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30.216 ※ 編輯: newrocco 來自: 114.40.130.216 (09/18 07:30)
newrocco:現在八掛版有人貼聯合報的"冷眼集"文章 那是新聞嗎? 09/18 08:40
newrocco:通篇都是評論 我倒想看看八掛版主什麼時候要劣退這篇 09/18 08:41
newrocco:還是顏色對了 就什麼都對了.....囧 09/18 08:41
newrocco:八卦版 #1Aiii_rD 篇 ptt真的都沒公理正義了嗎? 09/18 08:44
newrocco:我的文章被瞬殺劣退 那篇居然活了這麼久 版主現在在網上 09/18 08:47
luke5566:小組長怎麼都沒有發表意見?? 09/18 10:12
luke5566:這好像是申訴 都一天了 09/18 10:12
WeAntiTVBS:推newrocco 看來顏色對了就什麼都對了 09/18 12:45
GeminiMan:累積案件太多,無法依組規三天內處理完畢,請見諒。 09/18 17:37
GeminiMan:最近都在加班,下個禮拜會比較多時間處理組務。 09/18 17:59
GeminiMa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9/19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