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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給予劣文確也有其討論空間 只是在板規尚未訂制明顯清楚的情形下 就給予該板友劣文 確實有可議之處 但我並非如原PO所講"殺紅了眼"或是"聽從米其堡之檢舉"…等看都不看就直接劣退 在劣退之前我也有詳細看過板規、連結網址以及之前的相關判決 才作出此決定 其他的就讓小組長定奪該如何處置吧 至於其他有何標準不一或是憶測我任何作法之說 我則是完全否認那些子虛烏有的說法 也希望此案別將重點模糊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204